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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社區矯治措施之分類與運用-兼論對我國法制之借鏡與建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5-18
  • 資料點閱次數:535

● 摘要:社區矯治制度起源於美國,罪犯以服從法院命令替代監禁或作為其從監獄中假釋的條件,既兼具人性化,又大幅減少監獄的囚犯人口,歷經百年終在國際間形成犯罪者處遇政策的潮流。有關措施繽紛多采,富具公權力的強制性及政府照顧弱勢族群的慈愛精神,同時融合了民間團體的公益性及私人經營的商業性,狀似一套社會工作及個案自主的社福制度,卻又維持司法處分的嚴肅性格及莊嚴外表,復以各州模式互異,整體制度相當龐雜,甚難精確解讀。我國刻正司法改革之際,誠有參酌美國此制的必要。惟社區矯治專業藏身於刑事司法的枝尾末節,法學界對此著墨甚少而顯得陌生。緣此,本文廣蒐美國各種社區矯治措施,期以系統化之敘述,裨益國人對於此制之理解及當局研議時之參考。

 

● 文章連結: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254315

 

● 資料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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