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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更完整的刑事政策-談犯罪被害人之保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146

● 摘要:

 

       刑事政策雖有廣狹之分,但完整的刑事政策,應顧及犯罪人與犯罪被害人甚至是社群關係的社會面向。二十世紀末,刑事司法實務及理論研究開始重視犯罪被害人保護,而真正為甚為無辜或無奈被害之犯罪被害人設想,為其推動保護之工作。本人在擔任法務部部長期間,推動「治平掃黒」等專案時,即不斷接獲訊息,知悉被害人或證人遭受犯罪人等繼續侵害,因此本人更是將加強犯罪被害人之保護列為重要之刑事政策,除制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證人保護法等基本法案之外,更研擬整體性、全面性之「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作為水平整合資源與工作推動的具體依據,使得刑事政策的發展方向趨於完整。


  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如同對犯罪的防治,是一件艱難與巨大的工作,不僅工作横跨行政、司法與立法單位,對於整體規劃的工作,更是國家責無旁貸的任務,是以本人不斷呼籲成立國家級犯罪防治研究院,並由其總體規劃,可以讓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之推動,不再侷限於權責,並且由立法機關,制定犯罪被害人保護基本法,透過行政機關,對於犯罪被害人在國家刑罰權實現過程中,第一線的提供協助與保護,而司法機關,也要保障犯罪被害人訴訟上的參與及受照料之權利,在刑罰權實現的過程,使當事人都能充分的受到尊重,使其因了解而原諒、和解,最終復歸於社會,犯罪人、被害人與社會都能言歸和好,使社會能夠和諧與安定,此乃完整的刑事政策最終之理想。如此,本人所主張的「所有人的正義」,才能實現。

 

● 文章連結:

https://goo.gl/UPP3pc

 

● 資料來源: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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