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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之權利保護-以性犯罪被害人之權利保護為中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002

● 摘要:

 

  本論文乃係從憲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社會學、犯罪學、被害人學、心理學等各學術領域的研究全面嘗試建構一更能符合犯罪被害人權利保護的制度而努力。於第一章中乃就本論文的研究動機、目的、方法、範圍為一概要介紹後,為了尋求有力的理論支持,於第二章中乃審慎地由人性尊嚴及憲法上權利保護的基礎所提出被害人權利保護的理論基礎,此乃係在既有被害人刑事訴訟程序權利保護領域稍嫌不足的理論論述中,所嘗試提出一較為完善理論分析,乃筆者用心希望作為建立相關制度的理論依據所作的努力。此外於第三章中,係就國際間及世界各國有關犯罪被害人的權利保護的發展經過及發展情形、內容加以介紹,可作為了解相關發展的參考。此外一直以來,研究者多認為性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容易受傷害,然而卻對於其間之緣由以及真正之需求,並未有深入的探究,因此第四章中便藉由相關的實證調查資料加以歸納、分析,藉以了解性犯罪被害事件的特性、被害人的身體、心理狀態以及其在刑事訴訟程序的心理反應等,並以此發現作為性犯罪被害人權利保護制度建立參考,相信所建立的制度更能切合及滿足性犯罪被害人之需求,此當亦能作為其他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措施之參考。另外第五章中乃係就被害人的角色、地位以及權利保護內容加以了解、探討,以作為建構被害人權利保護之基礎。此乃係鑑於現行制度除了提出告訴外,被害人並未有特定的地位,即令作為證人,亦僅係消極的犯罪偵查的協助工具,也因此對於被害人的保障顯然不足,為了確保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保護的考量,便大膽地嘗試尋求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的新的定位,除了傳統的告訴人、證人等角色等消極的協助追訴犯罪的角色之外,提出賦予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準當事人」的地位,大幅提升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的地位,藉以重新調整被害人在刑事訴訟制度的被害人功能、角色,並以此新的地位分別從偵查中、審判中乃至於執行中全方位地檢討現行刑事訴訟制度被害人之權能,於第六、七、八章中分別提出被害人的資訊獲得權、程序參與權以及程序權利保護等各方面權利以作為建構落實被害人權利保護的刑事訴訟制度,雖然此一做法無可避免將對於現行刑事訴訟架構及刑事司法實務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然而由本論文所列載被害人之各項權利以及針對各項權利探討、分析之論述,除就理論上的必要性加以說明及闡述外,並已就相關實務運作併予考量之,認為賦予被害人此一地位以及相關權利的主張不但是理論上有其必要性,在實務運作上亦應是可行,因此本論文以為於理論基礎充實後,應可全盤檢討刑事訴訟制度而賦予被害人一定地位並建構符合被害人權利保護的刑事訴訟制度,讓被害人不再視刑事訴訟程序為畏途,讓被害人的尊嚴及權益得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獲得充分的尊重及保護。

 

●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s7uxw

 

●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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