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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探究我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951

● ​摘要:

 

  刑事訴訟制度,無論各國,皆以被告(犯罪行為人)之權利保障為中心,使其能受到公平審判,預防冤獄發生。至於犯罪被害人之權利保護,相較於被告(犯罪行為人)之權利保障,顯得鮮少。後至二十世紀後半葉,國外對於犯罪被害人權益逐漸受到重視。西方國家於當時紛紛設立與犯罪被害人相關之法規,以求完整保障犯罪被害人權益,迄今仍不停歇。而我國至近二十年來亦積極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制建立,且「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實施至今僅約十年,必定仍有些問題須改善,以期對於犯罪被害人能有較周全之保護。因此本文係以犯罪被害人被害後之補償為出發,探究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中,對於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做出探討與建議。本論文主要探討以下數點內容: 一、首先界定犯罪被害補償制度中犯罪被害人之意義,再由犯罪被害補償制度之歷史沿革做出導引,有一初步概念後,就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之基礎理論做出探討,並深究我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與該基礎理論之間關係與其對立法之影響。 二、分析並整理主要國家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且更進一步比較各國間制度之異同,作為我國制度之參考。 三、再者,就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立法沿革做出說明,後就補償要件、補償對象與內容、補償金之排除與減除、補償金之求償做出說明,並檢討其中爭議性問題,如:補償金給付範圍及其標準、求償權行使上之困難、補償金之運用…等,提出個人淺見,以作參考。 四、最後綜合以上所述,作出總結,並提出建議改善之事項。 雖然我國現行犯罪被害補償制度仍有需改進之處,但由本論文整理之犯罪被害補償相關數據,可觀察出犯罪害補償的確已逐漸對犯罪被害人及其遺屬有相當之幫助,足見犯罪被害補償制度存在之必要性。然而,更重要的是能對於犯罪被害補償制度之宣導與推廣,並積極落實輔導犯罪被害人及其遺屬使用犯罪被害補償金,以防他人詐取或浪費,且結合社會每個人之力量,宣導預防犯罪、降低犯罪率,共同維護犯罪被害人權益,實為保護犯罪被害人之方式。

 

●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frs4sg

 

●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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