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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之研究-以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為中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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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犯罪被害人保護之觀念,係二十世紀後半期才興起的新觀念,強調對犯罪被害人及其遺屬權益的重視。在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於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一日實施迄今,已逾五年餘,其實施情形及成效如何,犯罪被害補償制度有無改進之必要等問題,事關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走向及犯罪被害補償制度未來發展,為此擬採探索性研究,同時策重理論與實務層面探討,以期發現問題。 本研究論文主要探討(一)犯罪被害人保護運動之緣起,並研究外國即美國、德國、日本及南韓等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及比較上述各國補償制度。(二)犯罪被害補償制度之理論基礎,分別從犯罪被害人之民事損害賠償、民刑分立衍生之問題、刑事立法思潮之趨勢等方面加以探討,並確認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在法理上應為廣義社會福利法之一環,亦即國家以立法途徑提供犯罪被害人以「社會補償」作為社會整合之機制。(三)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上之補償制度,包括立法沿革及補償制度內容、對象、補償金審議及救濟程序暨補償金排除、減除、求償及返還等問題。(四)我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之檢討,包含我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實施現況、補償要件及補償金額之調整、各項補償金給付之爭議、求償權之行使難題、補償金之排除、減除暨其他問題之檢討。(五)總結本文主要論述,提出建議事項。 按刑事司法制度應兼顧被告及被害人兩造權益,而現行制度對被告權益已盡相當保障後,更轉向重視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之權益,本極合理,且適度與相當之金錢補償對被害人亦有其必要,亦即於被告受到應得制裁後,爲避免被害人及其遺屬因犯罪行為致受不利之影響,而被排除於社會之外,故提供補償以彰顯公平正義,才能落實保護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之權益。

 

​●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m5vjs9

 

​●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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