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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新聞報導與被害人權益保護之研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961

● 摘要:

 

  現今社會傳播產業發達,媒體百家爭鳴,競爭激烈的現況迫使他們以誇大、深入的報導博取讀者目光,為了搶得第一手消息,媒體工作者抽絲剝繭,將被報導人的隱私攤在陽光下,使其被迫接受大眾檢視,無疑有侵害他人權益之嫌,尤其是經常佔據新聞版面的犯罪新聞,由於內容聳動又與社會大眾有密切關聯,自然成為媒體爭相報導之主題,惟犯罪新聞之內容呈現容易對無辜被害人造成傷害,並以名譽權與隱私權為甚,連帶影響其身心之回復。 「新聞自由」作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非必要不得限制之,然被害人之名譽權與隱私權係屬基本權之列,同樣受到憲法保障,犯罪新聞與被害人權益維護為基本權衝突之問題。目前國際間與我國皆針對性侵害、性騷擾、家庭暴力案件及兒童與少年權益保護之相關新聞報導,作出新聞自由之部分限制,以保護此類特殊犯罪被害人權益;惟普通犯罪案件被害人之權益卻未受到同等待遇保護,等同變相縮減普通犯罪被害人之法律保護。為衡平新聞自由與犯罪被害人保護,日本法中由警察調查單位擔任公正第三人,事先審核被害人匿名與否之規定,頗值參考;如輔以國內漸趨成熟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改善加強,相信將可完備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制。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txj22j

 

●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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