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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家庭暴力防治網絡之研究--以被害人保護網絡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201

​● 摘要:

 

  本研究係為避免網絡疏漏所可能產生的悲劇,針對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建構之防治網絡,區分以社政為中心的被害人保護與決策網絡、以法院為核心之保護令聲請與裁定、以警察為核心之保護令執行、以衛政為中心的加害人處遇等網絡,以文獻分析闡述其所共構的家庭暴力防治網絡概況、出現哪些無法協力合作的現象/問題,另以質性研究深度訪談方法,依內政部94年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評鑑結果特優及優、甲、乙等第縣市,對社政、警政、教育、衛生等網絡利害關係人共十二人進行諮詢、情報、情感網絡建構情形之訪問。本研究肯定情感、諮詢、情報網絡與縣市評鑑績效相關性的研究假定,而社工員獲得的利益低於工作投入量,成員所產生的不公平認知影響服務品質,婦幼隊人員無刑事背景則無法指揮辦案,恐成為警政人員口中的女性次等聚集區,通報處理流程的不確定與不信任影響教育人員通報意願,衛政人員對於政策目標與工作流程的疑慮影響人員穩定性,防治網絡主要窗口因各有瓶頸無法形成緊密的連結,則被害人服務的疏漏將無法避免,影響所及,人員流動,影響制度化、規則化、標準化防治措施之建立,並拉長承辦人摸索、學習時間,形成惡性循環,另資訊的回流與控管,大部份未建立雙向的回報、因應與統計機制,形成服務控管、督考盲點;在人力、經費、組織增編之外,防治網絡單位應思考加緊情感、諮詢、情報網絡模式之建構,以確保服務品質。

 

●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3gyv3w

 

●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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