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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服務研究:增權觀點的探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721

● ​摘要:

 

  人口販運是現代奴役制度,隨著全球化潮流興盛擴展成為國際性議題。臺灣近年來由於多元化的入台管道逐漸開放,加上臺灣經濟發展以及兩岸與東南亞國家之間政治、民間的交流等因素,創造出吸引外籍人士來台賺錢的誘因,成為仲介及人口販子有心利用的犯罪管道。為了防止人口販運問題的持續擴大,臺灣自2006年開始進行各項相關措施,從行動計劃到人口販運防制法,在短短3年間建立起臺灣防制人口販運工作模式。研究者自2006年初始投入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服務工作中,一路陪伴販運被害人經歷制度建置的過程,更深切地感受到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服務在防制工作上的角色與重要性。因此透過本研究深入探討現階段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服務的服務概況及運作模式。 本研究以需求理論及增權理論觀點,透過實務工作者及被害人的角度,探究現階段的安置保護服務內涵及運作狀況,瞭解服務與被害人需求間的適切性。運用質性研究方法之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進行資料蒐集。研究場域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所設東區人口販運被害人庇護所,受訪者包含庇護所工作者、受安置個案及網絡工作者。 本研究結果發現,在人口販運被害人庇護所的功能與角色定位上,官方與民間團體各持不同想法,官方立場上很明確的定位在因應法規上的要求而為,也因仍無法完全擺脫被害人為犯罪者的迷思,而對庇護所的管理角色與掌控被害人的程度有較高的期待。民間團體則重視深化服務專業性,強化服務深度與廣度,秉持低度管理的理念,運用各項服務措施發展出對於被害人更具有服務效益、更滿足需求的服務內容。 再者,本研究分析現階段安置保護服務需求模式中發現,官方雖能滿足規範性需求層面,但仍須澄清被害人非犯罪者的迷思。庇護所實務運作上,以個案增權為核心理念,由規範性需求出發並在實務操作面上以被害人表達性需求滿足及增權為目標,藉以在服務過程中給予被害人增權的機會與能力。在個案增權理念運作下,被害人在安置過程中表達能感受到平等、尊重與自由,嘗試重新建立對人的信任感並掌控自我選擇權,透過增權學習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及協商的空間。 因此本研究建議,在防制工作網絡與制度層面上,公私部門應建立平等夥伴關係、進行專責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在安置保護服務層面上,服務資源應保持多元化與彈性、提供被害人安置於庇護所外的選擇、以及安置保護服務應具有增權理念。

 

●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5s6jr2

 

●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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