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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中之倫理與實務議題初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5-25
  • 資料點閱次數:427

● 摘要:我國的修復式司法是於訴訟程序之外,由法務部訂定規範再轉介志工促進者執行操作之調解平台,聚焦於修復在訴訟中的衝突雙方或多方,因該事件引發的情感傷害,進而在尋求真相、道歉、撫慰、負責與復原中伸張正義。
而按促進者之工作具有志願助人者之特質,是促進者既得在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中,以志工之身分獲悉部分或更多之訴訟資訊,因此在受理修復事件時,遵循倫理規範以不逾越中立角色是必須也是必要。不過經多年的實務積累亦得見並與聞有偶遭質疑或模稜兩可致操作過程猶豫不定之事。
舉其要者:訴訟當事人初聞修復式司法無不墜入五里霧中,若將緣由至內容闡明需時不短,此種解說對後續程序之因果相關性?又「說服」當事人參與修復,係滿足促進者抑係幫助當事人?種種看似無關緊要而實質卻對修復式司法之建構與推展連結甚密。
此際司法院正按 2017 年之司法改革國事會議之決議,積極研修將修復式司法入法落實之始,如何藉由實務累積之倫理議題,作為爾後周延立法之反饋參考,對修復式司法未來得以走向積極導正社會氛圍極具研究價值。


● 文章連結: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241264


● 資料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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