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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的規範適用與立法檢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223

​● 中文摘要: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立法在於「防制組織犯罪,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是臺灣抗制組織犯罪的主要法律。然而,自1996年12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布施行以來,迄今已有廿年,在這段時間,臺灣社會與世界環境歷經諸多改變,但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卻欠缺相對應的通盤檢討,對於犯罪組織的認定,乃至於組織犯罪的法制,恐難完全符合當代社會的需要;於此同時,司法實務在追訴組織犯罪的刑事案件時,時有發生法律適用的歧見,亦應有研析的需要。本於人類群聚的天性,反映在犯罪,組織犯罪的現象必然存在,且組織犯罪可能侵害人民權益,敗壞社會治安、經濟秩序及民主政治,造成諸多亂象。是故,關於組織犯罪的法制,實有認真思考改進的必要性。

 

● 文章連結:

http://www.airitilibrary.com/Publication/alDetailedMesh?DocID=10267247-201612-201705080016-201705080016-133-189

 

●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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