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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毒品強制戒治政策之探討-以某戒治所為例 A Study for the Policy of Enforced Drug Abuser Treatment - a Drug Abuser Center as an Example.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 資料點閱次數:113

 中文摘要:

 

  毒品強制戒治制度在八十七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實施後,至今已逾十五年,惟毒品犯在監人數及再犯率,還是居高不下,其政策的實施成效不彰,無法扭轉人民對反毒政策成效的觀感,及降低人們對治安惡化的恐懼。成為引發研究者亟欲探究的研究動機。毒品強制戒治乃為戒毒成功與否之主要核心工作,因此本研究即希望對毒品強制戒治政策之執行成效進行探討,提出改進建議供毒品強制戒治政策修正之參考。 本研究先收集我國毒品政策之沿革及更新發展過程相關文獻歸納分析,作為深掘目前防制工作上所面臨的困境之本。並利用質化研究方法深入探討受戒治人對戒治處遇課程看法、用藥渴求認知的改變,以及授課教師對戒治成效的看法,因此採用立意抽樣作為選取研究參與者的方法。取最大變異取樣方式,以「毒品使用史」這個向度,選取在所受戒治人五名及出所戒治人三名,加上授課教師三名,進行深度訪談以他們對戒治制度研究參與者的觀點,提供相關看法及資訊做為提昇戒治成效的建議參考。 本研究結論如下: 一、毒品強制戒治政策之成效:1.戒治法令規章方面87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戒治處分執行條例」與相關衍生法令規章的公布實施後,強制戒治制度的法制化司法及行政機關可以依據上述法令規範來推動強制戒治業務,不會發生標準不一雜亂無章甚至侵犯人權的情況。2.生活作息管理方面採取低度戒護方式,以營造一個較為軟性的學習環境,但是對於毒品的監控相當嚴密,生活起居設備及維護方面相當完善,各項優點確實提昇了強制戒治的成效。3. 教學處遇制度方面:遴選專業師資並定期評鑑確保教學品質。自習制度能讓收容人多寫家書增加家庭附著力,提昇戒治成效。二、強制戒治政策之缺失: 1.戒治法令規章方面:戒治收費制度、戒治處分執行順序及戒治裁定方式及項目有很大問題須處理。2. 生活作息管理方面:分期雜居制造成收容人之間惡性感染的情形急需改善。3. 教學處遇制度方面:部分教師的教學方式需做調整,以提高受戒治人上課意願。4. 追蹤輔導更生方面:輔導人力及時間不足不易建立個案信任關係、中途之家功能不彰等。 根據研究結論本文提出如下建議:一、強制戒治收費方式應更具彈性,減低受戒治人家屬負擔。二、另有一定刑期執行之受戒治人,應在刑後執行戒治處分。 三、有無繼續施用傾向評估方式應訂立準則,評估項目應定期檢討修訂符合現況。四、依受戒治人刑期分類收容。五、應分別設計使用不同藥理作用之成癮藥物之戒治課程。六、舉辦教師職前講習及指定教學評鑑優良教師辦理教學觀摩。七、提高授課鐘點費及授課節數吸引專職教師。八、提昇部分特殊處遇方案成效。九、增加追蹤輔導次數提高直接輔導機率建立信任關係。十、改正受戒治人就業態度,立法提供雇用更生人之優惠。十一、提昇更生人中途之家功能。

 

● 文章連結: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97742942197906513065

 

●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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