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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化犯罪理論對受保護管束之毒品犯罪者再犯之解釋 The Explanation of A General Theory of Crime on Drug Relapse.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 資料點閱次數:236

 中文摘要:

 

  本研究以「一般化犯罪理論」來瞭解受保護管束的毒品犯罪者,在保護管束期間再犯情形。一般化犯罪理論認為「人是追求快樂、逃避痛苦,而且人會理性選擇做出對自己有利的行為」的人性假設,能夠約束這種無止境自利傾向的有效力量,就是「自我控制」;缺乏自我控制的人,往往較容易為了追求立即性的快樂,而忽略該行為後所產生的後果。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來蒐集資料,以中部地區的地檢署為抽樣對象,在台中、彰化、雲林、南投等地以分層隨機抽樣,有效問卷共有315份。 研究結果發現,毒品犯罪者再犯行為會因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保護管束的類型之不同而呈現顯著差異。男性的再犯會比女性高,國中學歷的再犯高於國小學歷,青壯年期的再犯高於年長或年幼的,未婚或離婚的再犯率高於已婚,假釋犯和停止戒治付保護管束的再犯人數高於代替強制戒治。而且自我控制和機會因素對再犯行為有顯著差異,低自我控制的再犯率較高,再犯的的毒品犯罪者以朋友家為吸毒的場所。 依據上述發現,本研究提出下列建議:(1)家庭監督功能的強化;(2)警方的加強監督;(3)培養自我控制能力;(4)觀護人的輔導、監督加強,將可以降低毒品犯罪者再犯。

 

● 文章連結: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26956442406081633208

 

●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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