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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毒癮戒治程序-我國與德國進行毒癮戒治程序的比較 Therapy program on drug addiction.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 資料點閱次數:629

 中文摘要:

 

  毒品問題是一個涉及經濟、政治、文化與法律的複雜問題。在不同的時空與各種因素的交互影響下,施用毒品者的定位也就呈現浮動的狀態。在我國的情形從最早期的消費者、殘害國計民生的罪犯到現在的病犯。國家政策的轉變著實影響到整個法律的制訂與施行。目前我國與德國對於施用毒品相關之犯罪,雖在刑事處遇的措施上皆採取醫療優先的政策,不過兩國法制面的設計與執行成效卻截然不同。其中的原因究竟為何?是政策不符合實際上的需要?抑或是法制面的設計無法貫徹政策目的?若不針對整個毒癮戒治程序進行通盤的比較與思考,這些提問將永遠無法獲得解答,而施用毒品者不斷地在司法體系中徘徊似乎也成為其必然的宿命。因此本文處理的重點主要是透過兩國相類似措施的比較,找出我國觀察勒戒、強制戒治與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處分待改進之處。至於我國法未規定的措施,例如:毒品微罪不起訴處分與對於毒癮者暫緩刑事執行的規定,在醫療優先於刑罰的考量下,亦可做為我國立法的參考。

 

● 文章連結: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60767459195459284867

 

●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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