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司法互助共同打擊犯罪-以毒品犯罪問題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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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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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摘要:
台海兩岸受到毒品危害的歷史甚長,近二十餘年更因兩岸經濟發展與相互交流,使兩岸間跨區販毒活動隨之興盛,因為受到臺灣主權爭議政治因素影響,兩岸執法人員,交往與合作受到嚴重限制,未能相互瞭解對方內部毒品犯罪活動情況,亦未能積極合作緝毒,毒梟利用此一漏洞,進出兩岸從事毒品犯罪並逃避追查,徒增兩岸執法人員查緝之困難。本文從兩岸毒品犯罪的歷史、毒品犯罪情況、法律制度、組織架構、參與國際反毒策略、反毒成效等方向進行分析。另對2009年4月26日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司法互助從局部合作轉為全面合作,兩岸透過制度性運作,共同打擊犯罪、犯罪情資交換、通緝犯的緝捕、遣返、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通報、文書送達、調查取證及司法互助業務交流等各方面的現況與困境進行分析,並進一步探討兩岸合作打擊毒品犯罪之可行方式,以增進兩岸緝毒合作,共同打擊毒品犯罪,維護兩岸人民福祉。
●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ykq2xq
● 資料來源:
臺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