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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毒品犯罪與我國「減害計畫」政策之評析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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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摘要:

 

  本論文係由我國施用毒品犯罪規範、政策之變遷中,追溯、探討我國對於施用毒品行為態度之演進。

  對於施用毒品行為究竟應當「犯罪化」或「除罪化」?本文將於第四、五章中,就施用毒品行為對施用者本身之危害,以及對他人、社會造成之影響,由現行法律規定下,探討施用毒品行為應刑罰性之理由。

  於本文第六章中將探討刑法連續犯規定修正後,多個施用毒品行為應當如何論罪的問題,是應當回歸連續犯數罪之本質而論以數罪併罰?或是因多個施用毒品時、空密接而可能構成接續犯?或是由毒品成癮性之本質可推論出構成集合犯之結論?而採取哪一種論罪方式何種較為合理、又將面臨何種問題?

  本文第七至九章將論及我國衛生署、法務部近年積極推動之「毒品病患愛滋減害計畫」,包括替代療法、清潔針具計畫2大部分,並自美國、英國、瑞士等施行減害計畫多年國家之經驗中,檢討減害計畫之優、缺點及效果、利益,並敘述減害計畫於我國推行時遇到之問題。

  本文第十章則敘述我國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推動減害計畫時,立於何種角色? 將替代療法作為緩起訴條件時將遇到哪些問題?並對97年4月8日修正通過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之戒癮療法緩起訴加以評述,並提出修法建議。

 

●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gm522c

 

 資料來源: 

臺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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