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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查緝策略之研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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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摘要:

 

  政府為積極防制毒品危害,遏止毒品犯罪蔓延,並有效執行緝毒、拒毒及戒毒工作,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日頒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該條將施用毒品成癮者由原先「毒犯」改為「病犯」,藉由醫療之處置,並降低其法定刑,另移送勒戒處所或戒治處所,施以觀察、勒戒,強制戒除其「身癮」與「心癮」等方式是我國防制毒品政策之重大變革,將影響毒品案件查緝之變動趨勢。


  由於國內經濟富裕、隨著政治解嚴、社會開放、環境變遷及全球化時代的形成等因素,各類毒品快速的傳動,嚴重戕害國民身心健康,受害情況日趨嚴重,毒品危害問題在我國社會上逐漸浮現與氾濫,毒品大舉入侵國內社會各階層及校園,毒品犯罪人口急遽上升,形成嚴重社會問題是檢警防緝單位與人民均須面對的事實。行政院為貫徹政府反毒決心,全面向毒品宣戰,將2005年至2008年定為「全國反毒作戰年」,故擬定各項反毒政策並積極推動;除要求各部會舉辦各項反毒、拒毒政令宣導外,並積極規劃「全面緝毒作戰計畫」,本計劃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緝毒督導小組」統籌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警、調、憲及海巡署同仁共同加強毒品之查緝。


  政府為積極防制毒品危害,有效執行緝毒、拒毒及戒毒工作,將反毒策略由原來之「斷絕供給,降低需求」,調整為「首重降低需求,平衡抑制供需」,並將反毒政策轉向「緝毒」、「拒毒」、「戒毒」及「防毒」4 大區塊,即以「拒毒」防止新的毒品人口產生、「戒毒」減少原有毒品人口、「緝毒」以減少供給,並將反毒戰略警戒線推展至「防毒」,管控合法用途之藥品及先驅化學工業原料被非法轉製成毒品。在這反毒工作區分中以緝毒最為重要及艱困,如何訂定具效能之毒品查緝策略以統合各緝毒機關力量,提昇緝毒績效,使我國毒品查緝策略相關單位能順利完成下列目標:一、積極加入國際性緝毒組織、獲取國際反毒情報資訊之交流。二、建立兩岸毒品查緝合作關係與強化海岸巡防查緝毒品犯罪功能。三、落實醫療使用管制藥品之申報、審核及查緝。四、推動各項緝毒相關法案之立法與執行。使毒品查緝相關單位能有效打擊毒品犯罪﹐以達成鞏固國家安全、改善社會安定、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家庭美滿之反毒需求。

 

●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ty445c

 

● 資料來源:

臺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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