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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性侵害案件犯罪模式與偵查策略之研究—以南投縣為例<P>The Study of Crime Patterns and Investigation Strategies for Stranger Sexual Assault- A Case Analysis of Nantou County.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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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針對陌生人性侵案件,分析性侵害犯罪之型態、方式、趨勢、習性及 手法,歸納出犯罪嫌疑人可能的特性,分析犯罪模式,協助偵查人員縮小偵查範 圍,擬定偵查策略,並找出可資建構資料庫的相關項目,突破偵辦瓶頸。 研究設計以文獻分析及針對7名個案,選自臺中及嘉義監獄,個案大部份連 續犯三件以上陌生人間強制性交犯罪者;訪談個案分為四大類型:親密渴望型、 控制滿足型、犯罪習性型與混亂失控型;其作案手法分成犯罪前行為、犯罪中行 為與犯罪後行為三個階段,探究不同類型在不同的犯罪階段,各自表現出不同的 行為特徵;並訪談3 名南投縣現職刑事警察人員,年資超過20 年,曾偵辦過陌 生人性侵案件之刑事小隊長,以瞭解在偵辦時的偵查策略與個案之間的差異性。 研究發現個案犯案前的心理狀態多處於正常且有理智,有時正面臨某些壓 力;但在犯案前並沒有明顯措施或複雜的準備工作;且會依個案不同的主觀認知 來挑選被害對象;犯罪中行為階段為犯罪過程中的核心部份,包括三個面向:語 言行為方面,親密型比其他三種類型採取較為軟化的行為,犯後會對被害人說抱 歉或對不起;肢體行為方面則屬混亂型採取的暴力程度最為殘忍;性行為方面個 案可能對被害人陰道性交、口交、手指侵入陰道。除上述之外,有些個案會在作 案過程中會嚇令被害人閉上眼晴或是用口罩將被害人眼晴蓋住,以防止被害人日 後指認;犯罪後行為多取走有價值物品及被害人的衣物、身份證;有部份個案甚 至在犯案後仍留在現場與被害人互動,另有個案挾持被害人長達22 小時,期間 連續性侵被害人數次;至於個案在犯案後態度大多感到後悔;個案被捕原因均自 DNA 比對,犯罪現場採證與科學舉證實為重要。 研究亦發現每個不同類型皆出現,犯罪手法的演進與中心主題的惡化,因此 可以用這兩種傾向,研擬偵查方法與策略,縮小偵查範圍,逮捕犯罪嫌疑人,此 外,突破犯嫌心防的詢問策略,以確實清查潛在的連續案件,可提升犯罪偵查技 術。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16651950690017486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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