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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強制治療之德菲法實證探測:以露陰癖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40
本研究旨在利用法律實證方法探究於台灣現行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對於性侵害犯罪強制治療之部分。因此本研究目的之一為利用實證方法,來瞭解實務界對性犯罪強制治療之現狀與意見。目的之二在於藉前述之觀點,發現本法上性侵害犯強制治療之檢討空間。目的之三在於承上結合法理、實務看法,形成本法檢討之芻議。 為達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將採取德菲法進行研究,於第一研究階段採取質性書面調查,於第二、第三階段採取量化書面調查,以達到對於本研究之專家學者前瞻意見。主要研究內容將針對露陰癖所造成之公然猥褻犯罪作為主題。 而歷經實施德菲法研究中可發現出以下幾點:一、構成要件方面,對於本法之第二條構成要件必須回歸至修法如空白刑法方式,方能與刑法相關保安處分規定相承接。二、強制治療過程方面,完善配套之強制治療能有效降低性相關犯罪的再犯危險。三、強制治療結構方面,可藉由實務與學術連結,改善強制治療之弊端。 而針對以上研究發現,則提出以下相對應建議:一、立法方面,可藉由本法第二條條文之修正,輔以主管機關認定方式,將適宜強制治療之性犯罪以長期強制治療預防再犯;二、預防性相關犯罪再犯方面,可藉由先行分類調查,給予除法定刑責外所必須之保安處分,來使原先犯罪人於後能更順利復歸社會。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8332239507238142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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