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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犯罪之社會成本分析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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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政署統計,自民國90年以來性侵害犯罪有增加的趨勢,性侵害犯罪除對被害人身體造成傷害、個人心理產生嚴重的創傷,政府也需負擔醫療照顧、心理衛生、生產力及民眾的不信賴感等有形、無形成本,有鑑於此本研究在探討性侵害犯罪之社會成本,以適合國內資料之評估指標做為估計我國性侵害犯罪之成本分析,並以質性研究來呈現無形的社會成本,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對政府相關部門的建議,以求降低性侵害犯罪之社會成本及改善性侵害犯罪之相關因應措施。 研究方法包括文獻分析、次及資料分析及質性研究,研究對象以立意抽樣方式,抽取台北縣市婦幼警察隊共3名、台北監獄監所管理員2名、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2名、台北監獄性侵害受刑人2名及精神科醫師2名,進行性侵害犯罪的相關成本分析。 研究結果顯示,根據適合國內資料之評估指標,我國政府每年因性侵害犯罪付出的警政成本為3億8231萬元、法務成本為320萬、司法成本為243萬元,因此整個刑事司法體系的成本有3億8794萬元;監獄方面的成本為1819萬元、強制治療的成本為1145萬元、電子監控的成本為2172萬元,因此性侵害加害人的總成本為5136萬元;政府每年給性侵害被害人的補助共3343萬元,全部加總的成本為4億7270萬元。 其他無形的成本,包括被害人情緒的反應低落、罪惡感、後悔及對異性的恐懼等精神損失;加害人負面情緒、無形壓力、家庭的氣氛及經濟來源的影響;警方偵查性侵害案件保護被害人的壓力;監所管理員因性侵害犯無法移監而有管教上的困難,必須安撫加害人的情緒;及社工因大眾對性侵害觀念的偏頗造成工作上的困難及案量過高的問題。 根據研究結果,對政府提出加強性犯罪預防措施、落實性侵害被害人減少陳述方案、修復式正義之推廣、以晶片植入代替電子手環、成立性侵害聯合服務處等五個建議,以求降低性侵害犯罪之成本及改善因應性侵害犯罪相關措施。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7211501617833391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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