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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性侵害加害人的生涯發展危險因子-比較不同專精化性犯罪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34
性侵害是眾多犯罪中最令人恐懼的一種,雖不會致死、也不至於傾家蕩產,卻往往讓人聞之色變,害怕自己成為「暗夜倖存者」。許多研究指出,性侵害加害人是一群「性衝動控制不良者」、「專精化犯罪者」,步入正常社會後依舊「持續」、「穩定」進行與性侵害相關的犯罪。從刑法修正後的「刑後強制診療制度」,更可以確信立法者的態度。不過吾人知道這次上新聞的加害人,可能是剛剛放出來的加害人,日後還是可能再看到他,卻忽略更多的性侵害加害人,他們的前科與再犯其實集中在毒品與竊盜。於是本研究希望以動態觀點檢視不同專精化性侵害加害人的生涯發展是否有所差異,一般化犯罪理論能否解釋性犯罪。 本研究針對民國98年至100年間刑期屆滿或奉准假釋之性侵害加害人共計145人,透過官方資料的「再犯危險評估報告書」與「個案入監評估報告書」,分析不同專精化性犯罪者的生涯發展危險因子,利用卡方檢定尋求顯著差異的危險因子。 研究結果顯示:經SPSS統計軟體的卡方統計分析,不同專精化性犯罪者在「與母親關係良好」、「有固定性犯罪模式」、「本次性犯行中有非性之暴力」、「先前有非性暴力行為的起訴」、「犯案前有物質使用」、「酒癮或藥癮未戒除」、「偏差性行為感到興奮」、「近三個月職業遭遇困難或不順」、「近三個月婚姻與異性交往困擾」、「近三個月性生活有問題」、「不同初犯年齡」、「犯罪類型多樣」、「前科有性犯罪」、「總犯罪次數」、「性犯罪次數」等項目達到顯著差異。將危險因子區分成「一般化犯罪理論」與「特殊性偏差假設」兩類,發現多樣化性犯罪者確實在前者的比例較高,專精化性犯罪者是在後者的比例較高。 研究建議:1. 初次性犯罪者的危險因子有待釐清2. 性侵害防治政策因為多樣化性犯罪者的存在而必須修正3. 提昇治療專業化性犯罪者的成效4. 提供社區資源幫助性侵害加害人回復正常生活5. 未來加入不同性犯罪者進行比較以及再犯預測的檢驗。由於人力與時間有限,本研究使用官方資料,內容信效度與危險因子挑選上勢必受到限制,加上樣本無法涵蓋全台,能否應用或推論於再犯預測必須審慎小心,供日後研究者參考。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2227134604628332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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