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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之知識地圖建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18
我國自2005年修法施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針對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其中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經檢察官核准後,賦予觀護人對受保護管束加害人,執行科技設備監控的處遇。但對負責執行處遇的觀護人而言,卻面臨職務異動所造成的知識傳承難題。 本研究期望透過與專責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的觀護人進行深度訪談,並採用Eppler(2001)所提出的知識地圖架構,將觀護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的相關知識整理並產生視覺化的知識地圖。利用與專家共同討論的訪談大綱,來深入探查出觀護工作中的內隱知識與外顯知識,使執行科技設備監控資料與觀護經驗,得以轉化為有系統的知識,得以提供國內專責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的觀護人參考。 本研究結果產出下列知識地圖,包含: 1. 觀護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評估開案的知識來源圖。 2. 觀護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執行的完整知識來源圖。(含3個子圖) 3. 觀護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的完整知識應用圖。(含9個子圖) 4. 觀護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的完整知識結構圖。(含6個子圖與23個補充說明圖) 透過本研究所產出關於觀護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的知識來源圖(Knowledge Source Maps,KSM)、知識應用圖(Knowledge Application Maps,KAM) 、知識結構圖(Knowledge Structure Maps,KSM),得以在下列情境中,協助觀護人能迅速找到擁有知識的來源者或單位,取得相對應的知識來執行工作任務,以及解決問題。 情境一:新接可能需要評估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的個案時。 情境二: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之觀護人養成計畫。 情境三:觀護人不熟悉科技監控設備的操作時。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7284093588914663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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