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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運作預防性測謊之經驗分析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219
我國於2005年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全文後,正式將測謊納為觀護人可對性侵害加害人使用的觀護措施之一,但迄今尚未有任何研究針對預防性測謊如何應用於性侵害加害人的觀護,進行深入探究。因此,本研究的目的旨在探究觀護人在運作預防性測謊時,所抱持的觀點及其實務經驗,以瞭解當前國內預防性測謊之運作現況,及可能出現的困境。 本研究採分層立意抽樣法選取七名性侵害專股觀護人,並立基於建構論的視角,以進行深度訪談。所有訪談過程均予以錄音,並轉謄為逐字稿,再以主題分析法對訪談資料進行分析。研究者共辨識出五個主題:(1)預防性測謊具有心理嚇阻的作用;(2)運用預防性測謊於制訂或調整觀護計畫的重要依據,但並非唯一;(3)一個測謊、二種取向:身兼監督與輔導角色的觀護人所面臨的兩難;(4)持續發展的抑制團隊與一強鼎立的抑制三角;(5)何去何從?預防性測謊的政策定位。 根據本研究的發現,研究者提供以下建議:(1)在政策發展層面,應充實測謊人力與設備、舉辦更多測謊研習,並進行試辦方案,以建立性侵害加害人測謊處遇準則、強化性侵害防治中心的功能,和加強治療師參與抑制團隊的意願;(2)在學術研究層面,應投入更多的質性研究,以探究觀護人的處遇決策歷程、定期調查處遇人員的實務執行現況,並對測謊與再犯之間的關聯進行量化研究,以瞭解預防性測謊的成效;(3)在實務工作層面,治療師應強化自身性犯罪的處遇知識與技術,並嘗試將測謊納入治療中,以提升治療的成效。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1459015068427595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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