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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加害者輔導教育課程項目之重要性排序研究-以某軍事監獄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94
本研究主要針對我國某軍事監獄參與輔導教育團體之性侵害加害者,以了解性侵者對於輔導教育團體課程項目的需求為何,並針對合意及強制性交者,探討兩者對輔導教育課程項目需求之差異;採問卷調查法及立意取樣方式,以某軍事監獄之性侵害加害者作為研究對象,共37位,研究工具使用研究者(或林明傑)自編之「性侵害加害者輔導教育課程項目需求問卷」,並輔以研究對象之刑案資料進行資料蒐集,將所得結果進行描述性統計與獨立樣本t檢定,得出以下結論: 一、對於軍事監獄性侵者而言,輔導課程項目重要性分數較高的前三項為「法律知識」、「行為四因素」、「向左走向右走的討論」,而較低的後三項則為「對昔日犯行的淡化或否認」、「合理健康性行為次數」、「如何戒酒」。 二、相較於合意性交者,強制性交者對於整體輔導課程有較高的需求。 三、對合意性交者認為「法律知識」之課程項目較為重要,強制性交者則認為「高危險情緒或性慾的認出」之課程項目較為重要。 四、多數團體成員認為輔導課程具以下功能:提升法律概念、了解自身情緒,減少再犯可能性、防止陷入危險情況、改變想法等,以及了解如何與伴侶相處擁有和諧的性關係。 研究者最後依據本次研究結果,提出兩點建議:一、性侵害防治教育方向改變及延伸─除了著重如何預防成為性侵害被害人之外,也應加強減少成為加害人的可能性;此外,性侵害防治教育在國中小以外之階段,仍應予持續強調。二、性侵害輔導教育課程內容依性犯罪類型有所差異─對於心理病理程度不同之性侵者,應給予不同處遇模式,達到對症下藥之效。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2087499042670209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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