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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機性交與詐術性交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700

● 中文摘要:

 

  乘機性交是利用他人既存的「無抗拒狀態」,而實施性交行為。這個「無抗拒狀態」,並非行為人製造出來的,而是被害人的既有狀態。所謂乘機性交,意指行為人無頇付出較多的犯罪成本,不會遭逢抵抗。如果被害人覺察到正在受侵犯而抵抗,行為人以武力排除抵抗而性交,即已非乘機性交,而是強制性交。至於詐術性交,是施用詐術,使人誤信為自己的配偶出現,而與之發生性關係。所謂的詐術,是傳遞不實的資訊,這個資訊有真假的內涵,足以供作事實判斷的基礎。詐術性交與乘機性交,行為人的手段都不暴烈,而是婉轉巧妙,春心共發,對於被害人不帶生命與身體的威脅性。但是,這兩個罪有其判別的關鍵因素。詐術性交的發端是,被害人遭到欺騙,發生誤判。乘機性交的發端是,被害人因為自己的身心狀況出了問題,先自出現恍恍惚惚的狀態,以致於不知抗拒或不能抗拒;這個恍惚而無抗拒的狀態,並非行為人傳遞了以假亂真的訊息所造成的。

 

● 文章連結:

https://goo.gl/gj3261

 

● 資料來源: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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