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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社區查訪對性侵害犯罪者再犯防制成效之研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75

●中文摘要:

 

  我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自1997年立法施行迄今已逾二十年,期間為因應當下之時空環境背景等因素,歷經多次沿革,為預防性侵害犯罪再犯,我國已建立刑前鑑定、刑中治療及刑後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等制度,2011年引入登記報到及查訪制度,使警政人員成為加害人出獄後最直接監督之角色,施行至今警政人員在實務上面臨之困境應如何因應與突破成為重要課題。
  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輔以文獻分析探討之方法,以立意取樣方式選取四位警政家防官及三位加害人作為受訪對象,並分析訪談資料,了解現今警察社區查訪制度對性侵害犯罪者再犯防制之執行狀況,以及研究目前該制度是否有需要改善並提出相關研究建議。
  研究發現警察社區查訪制度成效顯著與否,與「登記報到查訪主責人數」、「加害者是否願意主動配合查訪」、「警政專業知能」、「網絡成員過度依賴警政機關」等議題明顯相關。
最後,本文歸納並分析受訪者之提出困境與建議,共提出「加強網絡成員間橫向及縱向聯繫」、「警察人力整合及專業訓練」、「賦予警政機關更直接的執行力」、「登記、報到及查訪制度年限應衡酌評估再犯危險」、「採行公告制度之可能性」、「登記報到制度回歸司法單位」等六大建議。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559yvy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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