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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網路媒介行詐術性侵害犯罪之個案-以一人飾兩角之案例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57

●中文摘要:

 

  進入二十一世紀之現代,人類的生活步調越來越緊張,生活空間越來越狹隘,謀生越來越不易,種種壓力皆容易成為性侵犯初犯及再犯之觸媒,文獻中常見性侵犯無法自制與累犯之特質,尤甚者更伴隨暴力及殘酷之手段,往往造成被害人身心極大的傷害。此外,網路蓬勃發展,其諸多虛擬特性淪為犯罪之媒介與工具,法治與管理機制尚未趕上犯罪者之腳步,再者,人權意識抬頭導致性侵虞犯處遇之矛盾處境,都是本研究所要突顯之方向。最後,性侵犯並非意味智能低鈍,一個智慧型的性侵犯不僅具有不易偵查的犯罪手法,且可能導致更多的傷害,需要社會各界給予關注及專業之探討,並進一步做制度之更革,以保障大眾安全。
  本研究為加害人在交友網站張貼模特兒相片,型塑多金型男及孝子形象,誤導被害人陷於遇到豪門後,再以父親的角色出面,並佯稱父親需進行性治療以延壽及減輕痛苦,請被害者代為盡孝道,協助父親性發洩,以此理由性侵。本案被害人有21人(不含黑數)且被害人大部分是高學歷的熟女;故本研究對象為本案之加害人、被害人及偵辦本案之偵查人員,採用文獻探討法、資料分析法及深度訪談法除訪談加害人外;另訪談2名被害人及1名偵查人員,共計4名。
研究發現
一、本研究個案加害者遂行犯罪目的之原因
(一)個案欺近被害人之方式與手法
先在網站張貼模特兒相片、藉聊天機會透露渠在美國經商,家族企業資金雄厚,欲回臺找尋投資機會及婚姻對象,讓被害人失去戒心、暴露自我狀態、陷入婚姻之憧憬、再實施犯罪計畫、誘騙見面藉機性侵(詐財)。
(二)個案實行犯罪過程之佈局
設定誘騙計畫與工具、犯罪地點之選擇、對現場或被害人之事前觀察、誘騙被害人至設定場域、犯案中束縛被害人之方式、誘騙內容實施、犯罪前預防之行為、抵達及離開現場之交通工具、、、。
(三)個案遂行詐術性侵犯罪之元素
利用網路及其特性、再加上偶像劇之場景、虛擬光鮮亮麗的背景及良好的形、耐心(詐騙者之特性) 、個案本人實際的優勢元素、自我合理化。
二、 本研究被害者被害原因之發現
(一)網路成為人人仰賴之生活、娛樂與人際脈絡之工具,網路之廣泛應用也使個人容易失去戒心,增加個人曝露生活方式及被害危險機率,在缺乏管理機制下,容易成為罪犯設計犯罪之對象。
(二)男女對於性觀念開放一日千里,貞操觀念不再箝制個人,個人對性行為呈現開放及放任趨向,模糊了合意性接觸與性侵犯的界限。
(三)偶像劇與媒體推波助瀾,渲染拜金、豪門、名牌、名車等不健康之價值觀為理所當然,迷惑及混淆許多個人之認知。
三、 本研究於偵查過程之發現
(一)個案之犯案動機非單純為「色」,係以詐「財」為起始動機
(二)被害者不願報案導致個案持續再犯
(三)個案之犯案手法有其固定模式
(四)本研究之網路媒介性侵害個案對被害人而言應屬陌生人
(五) 網路快速成為連續性侵害加害人之犯罪媒介與犯罪溫床
(六)網路媒介性侵害犯罪有其犯罪特性
研究建議
一、 防止網路媒介性侵害危機之教育應從小紮根
二、 建構網路媒介性侵害之有效防治教育及安全網係
三、 建立正確價值觀導正國高中少女成為網路媒介性侵害被害之現象
四、 個人被害預防措施之建議
預防勝於治療乃千古不變之真理,為個人安全及避免不幸之情境發生,人人皆應保持警覺並有所自律,本研究提供被害預防措施:網路預防、近親預防、同儕預防、求職預防、約會預防、落單預防、相識預防、校園預防等建議。
五、 偵查措施及作為之建議
(一)網路交友網站應建立使用者身分及聯絡方式之驗證機制
(二)建立各項網路即時通訊資料查詢管道
(三)網路服務提供者應開發即時監控機制
(四)開發IP即時查詢系統及整合相關資料庫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fuh7h9

 

●資料來源: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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