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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2009-2014年家暴相對人資源方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84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雖然已有部分資源投入家暴相對人處遇。但家暴防治資源,仍偏重於家暴被害人的服務。統計資料指出,家暴被害人在離開庇護所後,多數會持續與相對人生活,他 /她們仍處於暴力循環困境。因此,家暴防治目的,不僅要被害人免於暴力威脅,更要終止暴力行為。家暴相對人方案,是否有效遏止暴力?值得商榷。但是,家暴相對人方案是終止暴力的方式。 本研究主要檢視2009-2014年家暴議題的中央補助和公益彩券回饋金,特別是家暴相對人方案每年的經費分配,諸如,人事費用、業務費用及其他費用,企圖以性別預算觀點,探討每年不同縣市以及不同機構的差異。同時,比較公益彩券家暴被害人方案經費分配,討論家暴相對人與被害人方案資源的差異。 研究發現,首先,中央補助家暴相對人預算明顯不足。其次,公益彩券回饋金的補助,也偏低。由於家暴防治的迷思,家暴防治只能著重家暴被害人,不是相對人。經費分配也因此項迷思,多數集中在家暴被害人,導致各縣市家暴相對人預算長期偏低。當然,辦理機構不均 (足),成效不彰 (?),也是經費偏低原因之一。研究建議,家暴防治應納入性別預算的概念,重新檢視家暴相對人方案經費,並且逐年增加國家預算,不倚賴公彩回饋金,方符合終止暴力,保障人權主張。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8006827958769157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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