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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家暴事件高危險個案跨機構評估方案探討家庭暴力防治網絡整合機制之研究-以雲林縣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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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目的是為探討『家暴事件高危險個案跨機構評估方案』促進家庭暴力防治網絡整合機制之建構與運作,故從家庭暴力防治人員本身的觀點出發,透過其參與雲林縣『家暴事件高危險個案跨機構評估方案』之認知感受,進行網絡會議協同合作之看法意見,進而了解家庭暴力防治網絡整合效果、問題與方向。 本研究運用半結構質化訪談方式,選取警政、社政、衛生、司法、教育部門以及民間機構等不同家庭暴力防治單位中,參與雲林縣『家暴事件高危險個案跨機構評估方案』之十二位防治人員為研究對象,輔以書面文件資料和參與觀察紀錄互為對照。 本研究發現雲林縣『家暴事件高危險個案跨機構評估方案』有效達到「加強施暴者處遇措施和保護被害者人身安全」之設定目標且能夠積極落實「危險評估與防治策略」之實際運作。其次,在建立家庭暴力防治網絡之協調聯繫方面、分享家庭暴力防治網絡之資訊資源方面以及增強家庭暴力防治網絡之團隊認同方面,均能展現家庭暴力防治網絡整合機制建構與運作之效益。再者,歸納家庭暴力防治網絡整合機制成功之要素以及跨機構家庭暴力防治方案具體發展之方向,成為我國推動不同縣市家庭暴力防治網絡整合模式之學習典範。 雲林縣『家暴事件高危險個案跨機構評估方案』參酌學習英國卡地夫市南威爾斯警察局的『跨機構危險評估會議』 (Multi-Agency Risk Assessment Conference, MARAC),集結縣內公私部門組成具有地區特性的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協同合作模式,建立完善的聯繫溝通平台,有效益地分享資訊及有效率地運用資源,改善服務輸送系統的障礙與斷層,促進家庭暴力防治團隊的認同信任和夥伴關係,提供整合家暴被害人、家暴加害人以及其未成年子女等家庭成員之全面性且無接縫服務,促使家庭暴力防治網絡不僅只是法律規範下消極避免暴力犯罪的基本回應,而是建立積極家暴防治服務功能為主要任務目標。 本研究建議為強化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與中央部會協商、推動全國建立符合地區特性之跨機構網絡整合模式、推動各地方培養獨立的家暴事件諮詢顧問(IDVA)、司法部門應該積極參與家庭暴力防治網絡整合工作、慎選各個家庭暴力防治網絡連結點的窗口承辦人員、落實跨單位機構間不同層級的正式化溝通聯繫機制、建立具有實證性與實用性的家庭暴力危險評估方式、編製家庭暴力事件跨機構網絡會議制度的指導手冊以及加強家暴防治網絡協同合作的養成教育與進修訓練。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312492484118578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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