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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督導者角色轉換之研究~以家暴防治處遇服務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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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研究指出,督導功能的發揮可影響社工員的自我效能感及壓力調適,也就是說,當督導者越能發揮其行政、教育與支持功能時,社會工作者就越能勝任工作。但在實務場域中,卻發現因督導制度的不確實、不完整,以及督導者本身所具備的才能不足、歷練不夠,造成督導制度的弊病。 一位好的直接服務工作者是無法自動化轉換成為一個好的督導者,然而,組織卻皆假定督導者可以自行轉換,沒有提供相關的協助機制,以至於在轉換過程中有適應上的困難及認同上的危機,導致督導功能無法有效地發揮。因此,本研究欲瞭解由社工員成為督導者角色轉換過程中有關『角色轉換的原因及態度』、『角色轉換過程中所面臨的工作困境及因應方式』、『角色轉換過程中組織所提供的協助』及『角色認同影響因子』等部份。過程中,採取立意取樣方式訪談12位督導年資於兩年內的家暴社工督導者,採取質化研究中深度訪談的方法,其研究結果如下: 一、 角色轉換的原因及態度: 角色轉換原因有「組織因素」、「個人因素」以及「不清楚被拔擢的原因」三部份;角色接受的態度有「對自己付出和努力的肯定」、「順應機構的安排」、「符合專業生涯規劃的預期」、「違反個人意願的安排」、「不想承擔過多的壓力和責任」、「擔心自己能力不足無法勝任督導職務」及「擔心因職務調整帶來人際關係的改變」七部份。 二、 角色轉換過程中所面臨的工作困境及因應方式 在工作困境部份,研究者將之分為「與角色有關的困境」、「與功能有關的困境」及「與關係有關的困境」三個部份;在其因應策略上,研究者將之整理為「自我學習及工作調整」、「直接與上級主管對話及討論」、「尋求同儕督導/外聘督導的支持與協助」、「運用督導時間或個案研討會作為處遇評估及討論的平台」、「貼近社工員的實務工作狀態」及「尋求家人支持的力量與鼓勵」六個部份。 三、 角色轉換過程中組織所提供的協助 當機構內的社工員轉換成為督導者時,本研究發現由組織部份所提供的協助有「充分授權與支持」、「提供諮詢與協助」、「安排訓練課程」三大部份。 四、 角色認同影響因子 分析其角色認同的影響因子歸納有「直接服務經驗」、「社工員及同儕督導的回饋」、「督導角色的權能感受」、「組織的信任與授權」、「組織編制內的角色及位置」及「角色轉換的適應歷程」六大因素。 根據研究發現,研究者分別對「組織」、「督導者」、「未來研究者」提出相關建議。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3057176580781747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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