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新住民家庭暴力被害人保護之研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85
新住民橫跨數萬海哩,來到臺灣與本國人民締結婚姻,定居生活成為我國公民的一分子,據統計我國新住民人口數逼近五十萬。對婚姻美好的憧憬,從遭受相對人家庭暴力時起,就此破滅。相較於本國籍受暴婦女,新住民身分條件的因素,顯得格外弱勢,本研究目的在於瞭解我國政府單位如何保護遭受家庭暴力的新住民,呈現實務運作情形及目前面臨問題,提出建議作為未來政策擬定之參考。 本研究方法先以文獻探討,網羅相關論文、期刊、政府公開資訊等資料,再以深度訪談之方式,設定五名警察人員、二名社工人員及三名新住民家庭暴力被害人,做為本研究之對象。針對研究對象區分為三份訪談大綱,經過質化資料分析,得出了本研究之結果。研究發現警政在新住民家庭暴力被害人保護之實務運作上,運用勤區訪查、高危機個案訪視、代為聲請保護令及加強員警多元文化教育訓練等,皆有不錯之成效。社政則致力於新住民被害人之服務,提供安置與資源連結,並與警政合作,共同完善新住民被害人保護之工作。至於三名新住民受訪者接收到的保護與服務,個人之間有不同之感受。 針對研究發現並提出以下之建議: 一、對警政的建議:(一)加強員警教育訓練,灌輸員警正確保護令之法令觀念 (二)處理新住民家庭暴力事件,堅守中立立場,富有同理心(三)多擔待社工人員的難處,協助代新住民個案聲請保護令的工作(四)家庭暴力事件通報過於浮濫,第一線處理員警應審慎查處(五)增加家防官關於「審前鑑定」等專業醫療教育課程,列為高危機個案之訪視紀錄項目(六)事前密切與社工員聯繫討論,交叉比對,深入瞭解受暴個案真實景況,事中導入三級犯罪預防觀念,事後減少家庭暴力罪發生。 二、對社工員的建議:(一)主動積極提供被害人社福銜接單位資源,以符合被害人之期待(二)以短期約聘僱的方式,增加人力以保有良好的被害人服務品質(三)強化相對人家庭觀念認知教育,並且輔導相對人學習控制管理情緒(四)尋覓合適後追單位,以延續被害人服務。 三、對新住民被害人的建議:(一)提昇自我危機意識感(二)適時尋求心理諮商管道,避免產生負面想法。

資料來源:http://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ccd=60ytrm/record?r1=7&h1=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