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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共政策理論看我國警政策略的形成-以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社區警政方案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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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題目:從公共政策理論看我國警政策略的形成──以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社區警政方案為例
校(院)所組別:國立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研究所第二十九期
指導教授:章光明博士
研究生:林仕宜
警察處於社會之一環,警察之決策會受到許多社會分子的影響。從民主國家三權分立的角度來看,警察所屬之行政体系循行政指揮体系自不殆言,屬於行政体系的警察所據以執行的法律、用以維持組織運作的經費,亦是需要經立法体系的立法與審核。法令規定的異動或制定,就會影響警察策略,進而影響警察的工作方式和內容,預算經費的充足與否更直接影響警政工作所能運用的資源。至於與司法体系的關係,法院對證據及偵查程序上的認定也會影響警察的辦案技巧。
因此,警察實處於龐大政府機器中的一小部分,因此,警政策略的形成,其實也可能在不同的層次上受到多方面的影響,其複雜度並不亞於政府要制定其他公共政策時所要考量的範圍,是故,今日我們要了解警政策略或甚至推動警政革新,其實不只是光從警察內部來考量即可克盡全功。
因此,本文試從公共政策的角度來看警政策略的形成,藉由公共政策複雜的形成過程來說明警政策略在形成的過程中所受到各方影響。例如從系統理論來看,公共政策的制訂處在政治系統和社會相接的仲介面上,社會和警察政策有關的構成份子,將其喜好傳達至系統內,再經由政治系統的運作,整合利益制訂相關警察政策。警察政策制訂過程中的參與者包括了:政治系統外的人民、政黨、利益團体、媒体及政治系統內的政府其他部門、民意代表、和警察人員。在上述諸多的參與者中,其是如何發揮其影響力,是為本文想了解的重點。
然而,影響公共政策形成的因素很多,本文在此將以John W. Kingdon 所指出的政策鐵三角模式:行政官員、國會委員會、利益團体等三者作為研究的對象,配合以數個公共政策形成的理論模式進行討論,以對本文所舉的例子--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社區警政方案--加以檢驗。
本文將用以討論的理論模式包括:以理性經濟為基礎的理性決策模式、由少數人決定的菁英理論、找「足夠好」的滿意模式、主張政策漸進改變的漸進模式、重視環境因素的系統理論及垃圾桶決策模式等六種理論為主。但大致上可分成二種,一為著重理性經濟的模式,另一為著重政治力的模式。以理性決策模式而言,重點在於找出對事而言的「應然」,可以找出最好的解決方案。而菁英模式,因著對普羅大眾能力的不信任與對大眾是冷漠的認知,主張由少數的菁英來決定政策,認為他們才能為大眾為謀福,基本上亦可算偏向理性經濟的模式,只不過是"個人"所認定的"理性"。滿意模式、漸進模式、垃圾桶模式、系統理論,四者不論是從修正理性出發,或認知內在能力的限制,或重視外在環境的影響,最大的一個共同點是重視"實然",滿意模式與漸進模式承認了個人能力的事實上限制,而主張有限理性與漸進改變。垃圾桶模式與系統理論更強調整体外在環境的影響,脫離了以個人為出發點的看法,重視在政治實際運作的過程中,人與人、人與環境間互動的影響,政治力的運作與彼此的妥協成了政策產出的實然過程。
鐵三角理論中,將對政策有影響力的三因素:國會(委員會)、行政單位和利益團体等作一介紹。國會(委員會)的部分,介紹了立法委員與人民間的角色關係可有"委託"和"代表"二種,而其扮演人民"守護神"的心態,可能使其認為民眾並不宜直接參與政治。在國會運作方面,談到了"聯盟領導人"(coalition leader)的觀念,其有可能是總統、行政官員、立法委員、利益團体等等,他的角色很像"政策企業家" (policy entrepreneurs),都投入時間精神去影響立法(推動或阻止),而立法委員基於尋求連任的前提,在決定對法案投贊成或反對票時,會想辦法迎合民眾的需求,"聯盟領導人"的"指示"(或請託)可能是立委投票行為的依據之一,依據的參考尚有議題受民眾喜好或厭惡的程度(判斷的方法如該案是給予福利或增加負擔,或該案被追溯可能性,給予福利又易被民眾知道是其功勞的案子自然受立委歡迎,反之。
在行政單位的部分,自總統領導以下的政務官與事務官,向來就是最主要的政策規劃者,參與政策制定亦最深,憑藉著其專業的知識背景與龐大的行政組織,擁有把問題具体化及執行解決方法的能力,因此,其對政策制定的參與是非常直接的。
在利益團体的部分,談到民眾中尚有"有心民眾"(attentive publics)與"無心民眾"(inattentive publics)之分,"有心民眾"有明顯好惡,會緊盯立委、議員,使其有所壓力,而作一定的投票行為。談到其推動立法時所運用的策略,可分成內部策略如遊說行政官員和立委議員等等循体制內的方法,外部策略如舉辦公聽會、遊行、結盟相同目標團体等等体制外的作為,用以吸引大眾的注意力,形成風潮,形成輿論及社會壓力。
本文所採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二:文獻探討法及深度訪談法。章節的安排上,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文獻探討,陳述本文所需的理論模式,並引導出將於往後章節中討論的項目。第三章為個案內容之說明討論,主要係以探討官方文獻等料的方式對二個例子做說明並作初步檢驗,第四章則為深入訪談資料分析,接續第三章的檢驗,以訪談的方式作進一步的檢驗,第五章則為結論與建議。
在本文的建議中,綜合所舉的二個例子,可以看出鐵三角理論的模型基本上是適用於本文的例子的,國會委員會、行政單位、利益團体三者間的互動,對政策的形成有極大的影響,其中的過程,有的可用理性經濟模式來解釋,有的可用政治模式來解釋,然而本文提出社會模式應是值得注意的趨勢,此模式更重視的是民意的力量。鐵三角三要素其實受到民意的影響愈來愈重要。
另外,本文也提出,處於民主時代的警察,應對政治有所了解,當要推動一政策或方案時,要具備有「政策企業家」的觀念,運用「內部策略」和「外部策略」來達成目標,在操作的方法上,要善用本身的專業知能及與民眾接觸的經驗,做為推動政策的後盾,在與民意代表的相處上,不妨將直接對民代遊說的方式稍作改變,從爭取更廣大更直接的民眾支持著手,方法上,警察公會和民意調查都是可以嘗試的方法。

 

文章連結: https://hdl.handle.net/11296/f4ptfv

 

資料來源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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