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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特性、人格特質與工作投入相關之研究—以台南縣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工作人員為例 A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s Among The Job Characteristics ‚ Personality Traits‚And Job Involvement ―With Workers In The Tainan County Prevention Network Of Domestic Violence As Example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704

● 中文摘要:

 

  家庭暴力防治法在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公佈施行,開創了公權力正式進入家門的法源依據,然各級單位並未因為法之施行而增置人力及經費,不論中央單位到地方政府均採取任務編組方式,以借調或兼職方式勉強成立防治中心。原來即已過重的本職加上接踵而來的工作量,人員頻繁異動已成為常態,有鑑於此,本研究以台南縣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網絡內社政、警政、教育、衛生醫療體系的成員為對象,研究工作人員工作特性,人格特質及工作投入的相關性,主要研究目的包括:(1)探討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內之工作人員的人格特質、工作特性與工作投入之間的相關性。(2)提供研究結果作為縣市防治中心之建議參考,以提昇整個防治工作的效能。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方法進行資料的蒐集,計發出問卷299份,回收有效問卷274份,其中社政人員62份,警政人員86份,教育人員85份,衛政人員41份,所得資料採因素分析、描述統計分析、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森積差相關及多元迴歸分析等統計方法分析,並針對研究發現,透過與專業工作人員的焦點團體訪談獲得進一步的資料印證。
主要研究發現如下:
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內的工作人員在工作特性、人格特質與工作投入之間,均存在有顯著的正相關,工作人員對工作特性之認同度愈高,對工作投入也就會愈多;人格特質傾向高穩定性、高和諧性、高舒適性的工作人員對工作投入的情形也就愈高;人格特質穩定的工作人員對工作特性的認同程度也會較高。
工作人員的性別與職位不同、受過的專業訓練次數多寡會影響對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的認同程度;其次,工作人員的人格特質傾向也會因為性別不同、職位不同、受過的專業訓練次數而不同;另外,工作人員亦會因為不同職位、不同職業、不同次數的專業



訓練而影響對工作投入的專注程度。
此外,研究結果顯示,社政人員對工作投入的情形均遠較於其他體系低落,透過焦點團體的訪談,發現社政人員在家庭暴力防治網絡面臨亟大的工作困境,法雖交付重責大任,卻不能提供相對的社政人力與經費,而使人力及經費更加捉襟見肘,其次不斷增加的個案量,讓社工人員對提供完善服務的有心無力;低待遇、高危險、長時間及毫無保障的工作促使了人員流動率一直高居不下,亦嚴重的影響到工作的執行。
針對研究發現結果,本研究提出的主要建議包括:
一、建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人員久任制度:例如提高工作人員之 敘獎鼓舞工作人員之士氣;採取工作專責人員專任之作為,讓社工人員正式納編並暢通昇遷管道以留住優秀之人才。
二、強化社政工作人員的充權機能:藉由同儕的督導與分享重建自我價值,並積極參與有關社會環境議題的訓練,將知識轉化為行動。
三、增加工作人員參與專業訓練之意願:例如,將專業訓練情形納入昇遷、考績等考核制度;給予公假或補助以提高參與專業訓練的誘因;課程朝向活潑化設計,採實務演練與課程講授並重的方式進行。
四、改善防治工作考核制度:採書面與實地考核並重並設計因地制宜的考核項目,使配分合理化並增加敘獎名額,以鼓勵地方工作人員。
五、從人格特質建立篩選之措施,找到最適合從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的專業人員。
 

文章連結:https://hdl.handle.net/11296/7zc474

 

● 資料來源::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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