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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目睹家庭暴力經驗與成為助人工作者歷程之研究-以從事保護性工作社工為例 Becoming a protective social worker:The social worker’s experiences of witness to domestic violence in their childhood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055

中文摘要:

 

  2015年1月「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後,除定義目睹家庭暴力兒少及列為保護對象外,也將目睹家暴兒少納入保護令範疇,期待讓目睹家暴兒少不再是隱形的被害人,並透過網絡單位間的合作,提供目睹暴力兒少更多的服務資源。研究者任職於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保護性社工,期間帶領實習生的過程中,不乏有來自兒少時期目睹家庭暴力的學生,畢業後成為保護性社工,工作過程中不自覺將關注焦點放在目睹暴力的兒少身上,因此期待探討兒少時期目睹家庭暴力,之後成為保護性社工的工作狀態與歷程,並據以提出相關建議。
本研究採深度訪談法,以立意取樣及滾雪球方式選取訪談對象,本研究共邀請6位兒少時期目睹家庭暴力,之後成為保護性社工的社工人員參與本研究,本研究結論如下:
一、兒少時期目睹家庭暴力之經驗與感受
六位受訪者回顧目睹家庭暴力的歷程時,對於施暴者與受暴者有著不同的理解,而在成為一名保護性社工的過程中,經過學習、工作經驗累積之後,慢慢看到施暴者背後的挫折與處境,同樣的,面對受暴者也看見了背後的操控和需要,對於可能引起暴力的責難情緒,更是影響了往後從事保護性工作面對服務對象的認知與態度。
二、從事保護性工作時遇到的阻礙
(一)出現情感反轉移,包括跨越專業關係界線、自身經驗投射於個案服務、引起創傷情緒、忽略個案需求或情緒。
(二)工作價值觀與認知上的阻礙,包括對受暴者的選擇無法接納及有意識逃避不想接觸的服務務對象。
三、從事保護性工作時保護因子
(一)良好的自我內在資源,擁有正向的人格特質與態度。
(二)家庭支持系統與社會系統資源,包括完善的督導機制、非正式的社會支持、有助益的諮商經驗與靈性的力量。
四、成為保護性社工的歷程
受訪者們從選擇就讀社工系到畢業之後從事保護性社工的過程中,經歷求學階段修習的課程與原生家庭產生連結,到進入保護性工作職場,案件的類型再次勾起兒少時期目睹暴力的回憶,受訪者學習面對阻礙與挑戰自我,從保護性工作領域找到工作價值。
五、從事保護性工作的自我調適與自我照顧經驗
(一)面對高壓力與高創傷的保護性工作,保護性社工的自我照顧從自我覺察開始,意識到工作與家庭衝突間的相似議題,能夠尋求支持關懷與照顧。
(二)來自職場對社工的專業自我照顧不足將容易產生專業耗竭,若能主動尋求專業督導與同儕的支持,建立起預防性的自我照顧,於工作環境中創造友善職場。
(三)滋養個人的自我照顧內容有生理上、心理上、關係上、情緒上與靈性上的照顧方式。
根據研究結論,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社工督導的敏感度
二、機構與主管應建立社工職場專業自我照顧之策略
三、對目睹暴力兒少的保護性社工的建議
四、社會工作教育應發揮協助角色的功能

 

文章連結:https://is.gd/AuzSUY

 

● 資料來源:華藝線上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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