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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車站內竊盜犯罪決意歷程之研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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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鐵提供西部主要城市間的高速鐵路客運服務,目前共設置台北、板橋、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及左營等八處車站。2007年通車到98年全年開出約45,286班列車,載運旅客約3,235萬人次,並於2010年8月3日突破一億旅運人次大關。並在2013年突破兩億的旅運人次。從高鐵通車至今,搭乘的人口增加,高鐵已經是台灣西部一個相當重要的中長程交通運輸工具。經由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的統計,在高鐵車站內的竊盜犯罪是逐漸往上提升的。 本研究目的在探究高鐵車站內竊盜犯罪者之決意歷程。透過文獻及理論的探討,發現影響竊盜犯罪者的四項因素:社會背景影響因素、需求因素、情境因素、選選擇因素。經由對加害者的訪談,瞭解四項因素對於其犯罪決意形成之影響與歷程。藉由理論及前人之研究,驗證高鐵車站內之竊盜犯罪者是否存有差異。並分析及歸納,針對研究結果提出專屬之竊盜預防策略。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法,參酌犯罪學理論以及竊盜相關之國內外實證研究文獻,以立意抽樣方式選取曾於高鐵車站內實施竊盜犯罪之犯罪者3名為訪談對象,並以半結構式的訪談法分別進行訪談,目的在竊盜犯罪人之社會背景影響因素、需求因素、情境因素、選擇因素對其於高鐵車站內之竊盜犯罪行為相關影響及決意做成歷程。 本研究發現如下:(一)社會影響之因素對於犯罪人成長之環境有莫大之影響。不佳的家庭結構與不良的家庭功能,求學過程經歷挫折,學校師生互動不佳,令這些犯罪人在早期就自己學有竊盜的習慣。而具有低自我控制特性再加上需靠勞動力之工作,常令其對金錢的需求無法滿足。種下了潛在的犯罪種子。(二)需求因素探討各犯罪人需求的差異。在未能滿足這些生、心理需求下,形成了竊取金錢、物品的動機。(三)情境因素告訴我們犯罪人對於心中理想的犯罪基圖。一個適合於竊盜犯罪的場域包含時間、地點及對象。本研究的竊盜犯罪人認為高鐵車站內的公共空間是一個適合於犯罪的場所。他們認為高鐵搭乘者本身有一定的經濟能力,所以不用再花心力去篩選對象。僅要尋找機會下手已足。再者,只要掌握住監控者,即可減低風險。(四) 在選擇因素上,犯罪者在心中已經有一個竊盜的計畫,在適合犯罪的時間來盜適合犯罪的地點,即可尋找合適的目標,等待時機下手逐步完成竊盜行為。 根據本研究發現提出以下建議:(一) 個人預防作為方面,應該避免對竊盜犯罪者有吸引力之物品(財物)暴露,並且強化危機意識與自我保護措施。有相當多的竊盜案件乃是因為自己的疏忽才讓人有機可乘。並隨時關心、注意四周可疑人事物。(二) 司法系統相關單位預防作為方面,應該加強民眾防竊宣導,加強毒品及其他治安人口之控制,並依照案件發生之時間、地點,針對熱點強化警政作為。司法矯治機關應加強矯治功效,提供再社會化與正確道德認知(三) 社會、教育及相關單位預防作為層面上,政府應重根源著手,進行家庭功能品質維護與加強及兒童及青少年之品德教育,並鼓勵見義勇為之風氣。車站方面,本身應加軟面員工的教育訓練;硬體面則進行設施的改善與強化相信可以四效並行,達到預防犯罪的最大效果。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3288111703347808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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