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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住宅竊盜犯罪被害危險因素模型之研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200
當代犯罪學研究指出,研究犯罪事件的發生,除了加害人的動機與特質需要研究之外,對於被害者的特性也必須加以重視,尤其類似於住宅竊盜犯罪事件此類的犯罪事件,其更著重於觀察被害者所處之情境與其日常活動,是否營造出適於被害的機會,因而導致犯罪被害事件的發生。 本研究乃蒐集分析與住宅竊盜犯罪(被害)有關的理論文獻,歸結出八個與住宅竊盜犯罪被害有關的變項,再透過深度訪談加以充實其內涵後,依各變項所居的因果關係,建構出住宅竊盜犯罪被害危險因素模型,進行檢測。茲得到以下之結果: 1.「社區解組」因素,不會直接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直接效果,而是間接透過「居民冷漠」、「環境不良」及「偏差事件」等因素的作用後,才會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效果。 2.「居民冷漠」因素,不會直接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直接效果,而是間接透過「環境不良」及「偏差事件」等因素的作用後,才會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效果。 3.「環境不良」因素,會直接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直接效果,而且也會間接透過「偏差事件」因素的作用後,同時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效果。 4.「偏差事件」因素,會直接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直接效果。 5.「低受監視」因素,不會直接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直接效果,而是透過造成社區層次的「居民冷漠」與「環境不良」因素後,間接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效果。 6.「低防衛性」因素,會直接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直接效果。 7.「低他監視」因素,並無法獲得對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產生任何效果的實證結果。 本研究根據研究結果,提出預防住宅竊盜犯罪被害三個面向的建議。其一應落實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理念,排除影響社區建立「共信」與「互賴」互動內涵的不利因素,以及落實公私部門協力營造社區的趨勢;其二乃警政系統應採取「未聚焦犯罪預防」的警政策略,對於「治安風水師」方案應採取主動外展的實施方式,以及重新擬製「住宅竊盜安全檢測報告表」之內容;其三乃宣導民眾應適時增加住宅的具體防衛措施,同時也應該投注時間與心力,積極參與社區安全活動,俾於形成強烈的集體防衛意識,以獲致預防住宅竊盜犯罪被害的效果。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73351191406368694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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