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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跨境電信詐欺集團犯罪歷程之研究-以假冒機構詐欺模式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228
臺灣地區之電信詐欺案件自西元2000年起呈現大幅增加盛況,詐騙犯罪隨著科技躍進、網路發達及全球化腳步的進展,佐以各種名義、騙術詐取民眾錢財。根據臺灣地區詐欺案件統計,自1997年的2,817件至2009年的38,802件,成長幅度高達13.77倍,且2003年以後,詐騙集團更進化為有組織規模之兩岸跨境詐欺集團,非但使用大量之人頭帳戶及人頭電話,更結合金融機構轉帳、匯款,並利用電話轉接、網路電話、私設非法電信平臺等各類通訊技術,結合境外(第三地)設立之電信話務機房,傳遞詐騙訊息進行犯罪。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探討集團電信詐欺犯罪如何進化為跨境電信詐欺犯罪及其相關偵查、刑事(預防)政策之優劣利弊,希能對電信詐欺犯罪有更全面且深入之了解,並提出相關改進建議,以防杜該類犯罪於我國之猖獗盛行,維護我國內政之安定與經濟秩序之衡平。 本研究透過訪談3位跨境電信詐欺集團之成員,探討近年來電信詐欺集團如何逐步演進為跨境電信詐欺集團,勾勒出跨境電信詐欺犯罪集團之犯罪歷程,並依據研究所得結果提出相關改進建議,以防杜該類犯罪於我國猖獗盛行,維護我國內政之安定與經濟秩序之衡平。 本研究發現如下:跨境電信詐欺集團吸收之成員普遍有教育程度不高、收入來源不穩定、收入低、以從事高勞力、低技術性質工作為主、有吸食毒品之惡習且嗜好前往酒店消費飲酒作樂等特性;集團成員之招募以透過近親團體介紹、拉進為主要來源,機房與宿舍通常距離鄰近,惟須分開承租以躲避警方查緝,據點之設立多在沿岸發達城市;詐騙成功與否,關鍵在於被害者身旁缺乏監控者;跨境詐欺集團成員無固定薪水,收入多寡係以詐騙業績比例分酬、流動率高,集團內部管理與處罰不講究、各集團成員間並無往來,社交地點以酒店場所居多,而成員若擁有資金、詐欺話術教戰手冊、經營模式,易脫離原集團另組詐欺集團等特性;再再顯示跨境電信詐欺集團係一有組織結構、分層負責、廣泛運用科技、網路提升犯罪技術、日新月異之犯罪集團。 本研究之建議如下:強化打擊設立於第三地之電信詐欺機房;推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修訂;提升打擊詐欺犯罪能量;強化對於電信詐欺不法所得的追討;強化對於電信詐欺犯罪累再犯的監控;統一資、通訊網絡的事權。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6939910585189799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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