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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詐欺與操縱市場行為之比較研究 以一般反詐欺條款與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為中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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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首先說明撰寫之動機、目的及所採用之研究方法,再者對於本論文之研究範圍加以界定,並稍加說明各章節之內容。第二章證券詐欺與操縱市場行為之概說,於第一節概論中先行介紹我國證券交易市場,如證券市場之意義、種類以及證券市場中不正行為之規範手段;於第二節證券詐欺之概論,簡單介紹一般反詐欺條款之上位概念,且一併就同屬廣義證券詐欺之財報不實、公開說明書不實以及內線交易作簡單之論述;第三節則就我國操縱市場行為之各種類型,加以區分及簡述。基於證券法上之詐欺行為與操縱市場行為,其兩者本質均具有詐欺要素,故於第四節將證券法上之詐欺行為、操縱市場行為與民法上之詐欺,一併作比較與討論。第三章一般反詐欺條款,首先簡述一般反詐欺條款之立法目的及制度起源,於第一節詳述一般反詐欺條款之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於第二節中就我國現行司法實務所遭遇之相關案例,一一剖析研究,於第三節中參考美國法與中國法之相關現行法制與我國之不同,用以作為日後改善我國現行法缺失之參考。第四章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於第一節先簡述散布流言罪之立法目的及制度起源,同時詳述散布流言罪之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再於第二節中就我國現行司法實務,所遭遇之相關案例加以討論與分析,於第三節參考美國法及中國法上相關法令制度之規範,作為日後改善我國現行法律制度缺失之參考。第五章一般反詐欺條款與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第一節先將一般反詐欺條款與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就其構成要件、法律效果以及適用法律關係相比較及分析,並提出一定之區分標準及實益。再者,因廣義證券詐欺中,另有財報不實與公開說明書不實,以及民法上之侵權行為,均與一般反詐欺條款具有密切且難以區分之關係,故於第二節中作相關之比較分析。於第三節中則是將與操縱行為之散布流言罪相關之規定,如財報不實(證交法第20條第2項規定)、證交法第174條第1項第2款、第7款之規定等,與散布流言罪作一併之比較與分析。第六章結論中將以上各章節所討論之概念與爭議問題對之加以討論與分析,並同時提出改善現行法制缺失之修法建議。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6579323652860316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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