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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金融詐欺犯罪成因與防制-以臺北縣處理涉及人頭之詐欺案件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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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金融詐欺犯罪係指假藉各項名義(假中獎、假退費、假冒親友、假黑道【綁架】、假盜刷、利用報紙分類廣告【假貸款、假徵才、色情等】、網路【假交易、虛擬旅遊網站、聊天室及援交】及假司法機關)等,利用人頭電話層層轉接、網際網路或郵件方式傳播,誘使或威脅被害人循ATM提(存)款機、書面轉帳或辦理電話語音約定轉等匯款方式,將金錢轉至歹徒事先所設定之人頭帳戶的一種新型態的詐騙犯罪行為。其發展至今有明顯的變化,就是騙人的伎倆「與時俱進」。詐欺集團的騙術不僅逐漸與生活融合在一起,且利用民眾對政府機關的信賴感,及對公家單位各項運作程序的不熟悉,並精確掌握人性弱點(利用民眾同情心、上進心及恐懼心理),才會令民眾渾然不知地掉入圈套。 本研究主要目的:首先探討1995-2004年詐欺犯罪在數量、型態及手法、性別、職業及教育程度等之資料分析,藉以瞭解整個詐欺犯罪之變遷,其次以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臺北縣受理通訊金融詐欺犯罪被害案1504件分析、比較,再以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已發生、破獲之新型態通訊金融詐欺犯罪中,採個案研究方法,分別就近年來所偵破之二件重大詐欺集團案例,針對被害人與資深偵辦員警進行訪談,並就被害、犯罪情境、加、被害人特徵、犯案標的等加以分析、研究,藉以瞭解影響通訊金融詐欺犯罪之成因,進而研擬出具體有效防制作為。 經分析、研究發現被害人之被害歷程及加害人之騙局設計等犯罪特徵,進一步明瞭目前通訊金融詐騙案件氾濫之原因、詐騙集團犯罪模式、特性及透視歹徒如何運用人性心理弱點;並瞭解目前仍無法加以根絕主要原因:「人頭電話、人頭帳戶仍未能有效加以根絕、現行法令之懲罰不足以嚇阻歹徒犯案之動機、兩岸仍未建立合作打擊犯罪之機制」,最後再依據「情境犯罪預防策略」加以設計強化標的物、增加監控機制、提升犯罪風險、削弱犯罪者的動機等機制,並結合警察、電信、金融、司法及政府各相關部門,通力合作下,定能使目前反詐騙工作更具成效。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5251923779308875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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