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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頭帳戶之詐欺罪責-兼評台灣高等法院九十六年度上易字第二六四一號暨台北地方法院九十六年度易字第八十號刑事判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294

中文摘要

 

這是一則行爲人提供人頭帳戶,因爲帳戶被詐欺集團利用而涉及詐欺罪的案件。在這類案件中,有兩個主要被討論的法律問題:
這樣一個行爲如果涉及詐欺罪,那麼它會構成詐欺罪的「共同正犯」抑或「幫助犯」?
提供人頭帳戶給不相識第三人的行爲人是不是具備「幫助詐欺故意」?
二個問題中,前者是所謂理論問題,後者則是實務上常見的,也是本案二則判決主要爭議之所在的事實涵攝問題。
上述兩個爭點,包括「共同正犯或幫助犯」的問題,從本文的角度來看,都必須寄託在本案的犯罪判斷過程中才能得到釐清。以下會把這麼處理的必要性展示出來。同時,也會在過程中,帶入本案二則判決的相關論點,並加以評析。

 

資料來源:https://goo.gl/1x2g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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