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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跨境詐欺犯罪偵辦之研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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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臺灣自2000年起詐騙案件呈大幅增加,肇因於近年來詐騙集團利用人性的恐懼及貪婪,以金融、電信、網路等新興科技及其管理漏洞,透過人頭帳戶及人頭電話等犯罪工具,假借各種名義誘使被害人前往自動櫃員機(ATM)操作或臨櫃匯款、甚至親自到府取款,詐騙不知情民眾的錢財,牟取暴利,嚴重侵害人民財產安全。面對日益嚴重的詐騙案件發生,警政署結合各部會力量,自2004年4月15日起展開反詐欺專案,並在各相關部會配合下,推出各項防製作為並強力掃蕩臺灣詐騙犯罪,以期壓抑詐騙案件的發生,確保人民財產安全。
詐騙案件自2004年起造成臺灣境內治安重大威脅,政府動員各部門資源齊力抗制,從管理層面、偵查層面、偵查犯罪技術運用層面研擬相關對策,
並透過規劃執行各項掃蕩專案,企圖壓制詐騙囂張氣焰,執行至今雖已略具成效,惟仍無法阻止詐騙案件的發生,部分原因指向「跨境犯罪」所致。詐騙案件發展至今已不僅是一個境域的治安問題,而是跨(國)境犯罪問題,中國大陸地區、泰國、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柬埔寨、越南、寮國、斐濟、斯里蘭卡、西班牙、非洲肯亞、波蘭、克羅埃西亞等地也屢傳是類案件。
電信詐欺犯罪在大陸屬新興犯罪,民眾因防制詐騙資訊不足、防禦犯罪能力薄弱等因素,估計大陸民眾將是詐騙集團下一個瞄準之主要目標,此刻必須正視其危害與威脅,否則錯失先機,人民財富將無端損失,防制工作喪失先機。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於2009年4月26日簽署,並於6月25日生效。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邁向新紀元,值此兩岸決心共同攜手打擊犯罪之際,基於對等、尊嚴、互利互惠之原則,建立雙邊良性互動之發展,共同打擊跨境詐欺犯罪為當務之急與首要課題。
然自2016年蔡英文上任總統及民進黨全面執政後,因新政府與中國大陸當局缺乏共識及互信基礎下,兩岸互信喪失,隨之兩岸共打停滯,為確保海峽兩岸人民的權益,維護兩岸交流秩序,更重要的是維持兩岸社會和諧及有效處理因兩岸密切交往所帶來之各項問題,在不影響國家治權與組織下,以「打擊犯罪不受疆域、政治之限制」的觀念為基礎,期盼我們能真正落實人權保障,在相互尊重、對等、互惠原則下共創雙贏。
兩岸合作的問題,在兩岸關係未獲得改善下,兩岸的認同關係,也尚未建立正向的認同之時,如何提升兩岸合作的利益,是當前政府當局可以先行落實的。合作關係的建立與擴展,可以運用議題的聯結,使現行兩岸打擊跨境電信詐欺犯罪的合作,與其他議題的合作相結合,使一方合作議題的建立或擴展,必須以提升兩岸打擊跨國電信詐欺犯罪合作的落實為前提。而兩岸合作的議題相當廣泛,臺灣政府當局需思考,以何種合作的議題作為與中國大陸協商的籌碼,或以何種議題作為退讓,以換取中國大陸的合作,而能促使中國大陸高層要求各公安部門,落實合作的要求,因為合作關係不是單方面的請求與呼籲,必須是雙方相互的協調,有所退讓下,才能使雙方形成共識與提升利益。
 

資料來源: https://hdl.handle.net/11296/8rw2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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