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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兩岸跨第三地電信網路詐欺犯罪之探討-以0310專案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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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偵辦兩岸跨第三地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所必須面對的是高度機動化、專業化、分工化的犯罪集團,偵辦此類案件對內必須合縱-結合司法、資訊、電信、鑑識之偵查資源,對外亦要連橫-聯合駐外警察聯絡官、大陸公安機關及各國執法單位的各方力量。臺灣的司法機關與詐欺犯罪集團對抗了十餘年,戰場從大陸地區轉至臺灣地區,又從臺灣地區延伸至東南亞國家,動用了難以計數的人力、物力,讓臺灣在偵辦跨境電信詐欺案件的經驗與偵查技巧有獨步之處。
  本研究係以「0310」專案為個案研究的標的,探討文獻中對於偵辦兩岸跨三地電信網路詐欺案件所觸及的學說理論,包括電信網路詐欺犯罪之演進、兩岸合作打擊犯罪及協議沿革、全球化及共同打擊犯罪理論、司法互助性質與類型等議題,蒐集、歸納、分析兩岸學者的研究著作,並提供偵辦實務上的問題綜合討論。
  本研究先蒐集「0310」專案的判決情形,依判決期間、刑度、罪數的統計做為基礎,並探討判決內容中的管轄權認定、大陸被害人及同案共犯筆錄引用論述及境外所獲資料的使用等情形。分析發現嫌犯中有75%係35歲以下之青壯年,80%判處未滿2年6個月有期徒刑,僅有21%須入監服刑。而兩岸司法互助所得資料,法庭在特別可信之情況下會採認具有證據能力。
  復對參與本專案之檢察官、偵查人員及駐外警察聯絡官進行深度訪談,瞭解偵辦案件中的實務過程、問題及突破,期望能對偵辦兩岸跨第三地電信網路詐欺案件模式進行系統化的整理。
  研究發現偵辦兩岸跨第三地電信網路詐欺案件,可依發起前置階段、調查取證階段、司法追訴階段,就各階段的主題、類別、重要概念以系統化整理方式,逐項闡述討論,並提出日後研究此類案件的討論方向。最後,提出擴大詐欺罪刑之嚇阻效果及提升兩岸跨第三地案件證據規格及偵査能力之建議,希冀對偵辦跨境電信網路詐欺案件有所助益。

 

資料來源: https://hdl.handle.net/11296/hjv8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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