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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型保險詐欺犯罪特性及其歷程之研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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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保險制度經歷了數百年的發展歷程,已成為文明社會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經濟活動,但在保險業發展的同時,保險欺詐犯罪現象也相應而生,與一般暴力犯罪不同的是,保險詐欺多屬於智慧型犯罪,其案件的偵辦難度較暴力犯罪更為困難,而在犯罪種類中,保險犯罪一直是政府相關單位所重視以及報章雜誌時常報導討論的議題,保險詐欺犯罪類型包羅萬象,其中不乏肢體自殘、買屍詐死、謀殺詐領保險金、找人頭投保出險詐領保險金、縱火、假車禍、謊報汽車失竊、利用汽車投保載運貴重貨物毀損、偽造證明文件、偽殘、業者監守自盜等類型,犯罪態樣極具挑戰性,故對於偵辦人身型保險詐欺犯罪之策略研究是刻不容緩的。
本研究分為兩大部分進行研究,第一部分係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針對全省21個地方法院搜尋最近10年內(2001-2010年),有關「人身型保險詐欺犯罪」第一審有罪判決之案件最為分析研究,搜尋方法係以「保險公司」名稱作為搜尋標的,共搜尋得到近四千件有關「保險公司」字樣之案件,再依據判決書內容過濾,符合「人身型保險詐欺」犯罪類型案件共172件,再從該172件判決案件中,組合判決書資料中同案起訴或同案犯嫌之判決案例,共整併篩選出78件與本研究「人身型保險犯罪模式之研究」內容相關之判決案例;另一部份採質性訪談方式進行,本研究透過深入訪談的方式,訪談曾參與保險詐欺犯罪偵查之檢察官、警察、保險公司理賠、調查人員,探討其偵辦經驗及看法,歸納分析保險詐欺案件犯案模式。
本研究經由判決書分析及質性訪談分析,發現保險詐欺犯罪發生在南臺灣高高雄、台南地區的件數是較多的,而南臺灣地區發生保險詐欺犯罪比例較其他地區為高,更發現保險詐欺犯罪在投保半年期間內是犯案的高峰期,而投保者本人與親戚朋友及親屬間的犯案,較其他共犯結構關係高。而保險詐欺犯罪的偵破,從保險公司核保過程到司法機關公權力介入的調查,均需要保險公司與司法機關的相互配合,由縱向及橫向面的聯繫才能達到最佳的防制與偵破之道。所以研究者認為保險詐欺犯罪,從保險公司本身層層把關是預防保險詐欺犯罪最佳途徑,另外,司法機關設立保險詐欺專責單位,訂定獎勵與評核標準是提升保險詐欺破案率最好的方法。

 

資料來源: https://hdl.handle.net/11296/kbb7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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