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興詐欺犯罪與偵防對策之研究-以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29

中文摘要:

 

由於科技快速的進步以及網際網路普及,使得傳統金光黨詐欺犯罪演變成新興詐欺犯罪,更由於新興詐欺犯罪問題較傳統犯罪來得更嚴重,因此對於新興詐欺的偵防策與防範顯得格外重要,本研究旨在探討新興詐欺現況,藉由實證之問卷調查方式進行研究,選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因交付金融帳戶之詐欺涉案人為研究樣本,以驗證國內詐欺涉嫌人之個人特質、不良場所、家庭凝聚、不良交友、法治觀念、犯罪動機等是否有所關聯及差異。
本研究發現:
一、 詐欺犯罪嫌人以年齡「21-30歲」最多。
二、 詐欺犯罪嫌人以未婚單身最多。
三、 詐欺犯涉嫌人以職業以無業最多,其次為工、學生及服務業。
四、 若以犯罪涉嫌人居住地區而言,北部及南部地區主要詐騙集團收集帳戶管道為「報紙應徵廣告」,而中部地區收集人頭金融帳戶管道以「報紙收購或租用帳戶廣告」。
五、 北部地區詐騙集團收集人頭金融帳戶管道以「網路廣告」方式遠高於中南部,可見北部詐欺犯罪涉案人比中南部受訪者更具備電腦網路的能力。
六、 詐欺犯罪涉嫌人交付人頭金融帳戶者所獲得不法利益大多「1元-2千元未滿」
七、 詐欺犯罪涉嫌人經濟情況越差,越容易販賣金融帳戶。
八、 詐欺犯罪涉嫌人若有犯罪紀錄,且所交往朋友有負面生活及犯罪傾向,為觸犯詐欺犯罪之高危險群,且再犯率高。

 

資料來源: https://hdl.handle.net/11296/p9x4dn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