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青少年搶奪犯罪之研究─以台南市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92
近幾年來,台灣暴力犯罪案件中,搶奪犯罪有明顯增加之趨勢,其中又以騎乘機車搶奪路人財物的街頭犯罪案件最為常見,而根據官方資料顯示,涉及這類型街頭搶奪犯罪的嫌疑人(犯罪人)以青少年族群佔大多數,這令我們不禁要思考,這群原本應該在學校裡專心讀書、受到父母呵護的青少年,為何用他們年輕力壯的本錢,以殘暴兇狠的手段反噬社會對他們付出的心力和成本,這些青少年出了什麼問題?我們又能對他們做些什麼? 本研究即在針對這種青少年搶奪犯罪進行探討,在研究設計上,係以研究者所在地─台南市之搶奪犯罪案件為基礎,採質性研究為取向,以現象學(Phenomenology)的觀點,藉著對若干典型個案進行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主要的研究目的是要由他們的成長背景等經驗過程,分析與探討影響他們犯案的可能因素,以及他們的犯案模式等,期獲得關於這類型的犯罪現象及犯罪青少年較深入的認識與了解,俾提供作為防治實務之參考。在個案取樣上,係以立意抽樣方式,在台南監獄及高雄明陽中學等二處矯治機構中,揀選於台南市犯搶奪案之青少年接受訪談,最後計有九位個案青少年參與本研究。 研究結果主要有幾項發現: (一)在家庭與成長背景方面:(1)個案普遍出自破碎的家庭結構中,家庭管功教能多半是失能、不彰的;(2)個案幼年時經歷家庭暴力行為,會影響其人格發展與行為模式;(3) 個案家庭成員的互動關係差,對家的依附程度弱,且蹺家行為普遍;(4)他們幾乎均有其他前科素行,其中以竊盜、強盜及煙毒為最多。 (二)在學校因素方面:(1)個案普遍教育程度不高,且學習意願低、學習成就差;(2)他們多半是令師長頭痛的人物,學校通常只好消極對待之;(3)他們在學校裡未能受到老師的青睞或關懷,遂轉而從事非行,藉以挑戰學校權威;(4)他們在學期間偏差行為不斷,最常見的就是曠課、逃學。 (三)在社會因素方面:(1)偏差同儕物以類聚,除了彼此認同外,還相互影響及學習偏差行為;(2)藉偏差同儕勢力共同解決所面臨的問題,並衍生出一套次文化;(3) 他們經常流連於網咖等娛樂場所,除了消磨時間外,亦彼此學習暴力經驗;(4)他們普遍具有「好逸惡勞」和「及時享樂」的生活價值觀與態度。(5)社會人情的冷漠,助長搶奪犯罪的發生。 (四)在犯罪時的主觀認知方面:(1)「需要錢」是他們從事街頭搶奪犯罪的最主要原因;(2)搶奪還可以讓他們得到刺激與成就感;(3)他們普遍對法律有認知不足,錯認自己的法律責任;(4)在他們搶奪的過程中,理性選擇是蕩然無存的。 (五)在犯案模式方面:(1)犯案的時空上,多半在夜晚進行,且有一定地緣關係;(2)他們的搶奪行為並沒有事先的犯案計畫,可以說是很隨意、隨興的;(3)他們犯案所用的交通工具以機車為主,且多是竊取而來的;(4) 女性防禦能力低與缺乏危機意識,使她們易成被搶奪的目標。 經由本研究的發現,研究者對政府相關部門提出以下的建議:(一)應重視並落實「親職教育」的推展;(二)整合青少年輔導資源,互助合作、群策群力,以發揮最大效果;(三)加強學生法治教育,建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四)加強預防搶奪被害的宣導工作,提高民眾的危機意識,避免被害情境出現。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53518098552223517294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