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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保護制度之契機─以美國少年法制為借鏡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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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文研究主題在於探尋及闡釋我國少年司法保護制度的契機,為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將來的走向,找尋一條最適合的發展道路。問題意識來自於我國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的困境。其一為法律規定的制度設計,與現實社會觀感相去甚遠的落差,其二則是法律本身實務領域的運作,呈現並未落實法律理念的情況。
本文透過三個層面來進行研究。第一層次是研究「少年」概念,以作為理解和研究少年司法制度的基礎,由此探討「少年」概念誕生以及內涵轉變的軌跡。少年概念的內涵,在不同時代即透露出不同的社會意涵,因此須進一步探究法律上少年概念之變動與社會變動間的關係。法律與社會變遷的關係一般分為二種,一是社會變動促使法律相應改變,二是以法律來規制社會變動的方向,本文藉由對美國少年司法發展歷程及其社會背景之研究,以供我國引為借鏡或反思。第二層次,介紹與探討美國少年法制及其隨時代背景變遷之歷程。美國首先將少年事件的司法審理程序,自成人司法審理程序獨立出來,且其少年司法制度發展歷程相當完整,由最初的保護主義到修正的保護主義,演變成嚴罰主義。又美國少年司法政策因過於緊密貼附社會變遷以及社會價值觀而為變動,因此少年往往被犧牲在制度洪流當中,無法享有真正主體權利與地位。第三層次則鑑於美國發展經驗,反觀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發展歷程,得知我國少年法律與社會發展兩者呈現切離且不相貼附的狀況,社會上的少年概念迥異於法律上的少年概念。另外並闡述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制度設計及背後理念與立法意旨,作為探求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未來發展方向的基礎:以迥異於一般法律與社會間關係的同心圓理論貫穿整體制度,以少年健全成長發達權為法律目的,落實少年主體權利地位,讓少年真正成為程序的主體。
綜合上述三個層次,本文嘗試探尋我國少年司法制度未來發展的方向:因少年概念會隨著時代變動而改變,並且往往承載了特定時空背景下文化脈絡的價值觀,因此少年問題之處理,追問少年之本質絕非關鍵之所在,甚至可以說是沒有必要的,而是應要破除社會上既成的少年概念,以及法律上對少年概念虛幻性的塑造,避免如美國一般,少年概念被成人社會所塑造,並依社會需求而改變其內涵,而應該就以當下少年的存在本身作為起點,去思考如何看待少年及對待少年。並以此為基礎,結合我國少年法律與社會變動不相貼附的特性,探尋出以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同心圓理論作為發展基礎:讓獨立外於社會之司法領域的力量,為少年保留一個不受外界干擾、可容納不同少年概念的空間場域。亦即立基於保護少年的理念,考慮少年的需保護性,同時亦代表著成人社會對於自身責任的反省。此一法律所撐出的場域及背後設置的同心圓理念,即為我國少年司法保護制度的契機。
我國正走在與美國相反的發展方向,雖然契機只是一個轉機,而理念的落實需要有相應的社會背景,但在少年法領域內,可以期待的是,憑藉著對少年未來發展可能性的尊重,持續在少年司法法律制度撐出的場域內,為少年個人以及社會未來的發展,留下得以活存的希望。

 

資料來源:https://goo.gl/Qx1cQ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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