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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眷區少年犯罪之成因及對策--以台南地區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733

中文摘要: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係探討我國所特有的社會現象--軍眷區(眷村)少年犯罪之成因及防治對策。除供少年犯罪理論本土化之實際驗證及少年刑事政策制度之修正參考外,亦可提供吾人對於現行軍眷區政策走向之省思及檢討。
本研究以分層隨機方式抽取台南地區經裁定保護處分或判決刑事處分之犯罪少年及一般國、高中(職)學生,而得有效樣本共620位;並將之區分為四組,分別係:「軍眷區一般少年」、「非軍眷區一般少年」、「軍眷區犯罪少年」、「非軍眷區犯罪少年」。其後並以自編之「青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問卷」及「賴氏人格測驗」調查測量受試樣本之個人基本資料、人格特質、父母管教態度及社會因素等面向,所獲資料經處理分析後發現:
一.軍眷區犯罪少年以男性,且居17歲以上18歲未滿之年齡層、出生序排行居末、家中手足總數共計三位、教育程度屬國中肄(休)業、目前為就業中且從事製造業、每月花費之零用錢在一千元以內者、多生活在父母俱存之家庭型態、父母年齡差距介於0∼9歲間、家庭收入則多為二萬元以上至四萬元間、在校整體表現未臻理想者居多。
二.四組不同類型少年其性別、每月花費之零用錢、逃家紀錄、晚歸紀錄、在學操行表現、逃學紀錄等變項與少年類型間皆具有關連性,至於其他屬於個人資料之變項,則與少年類型互為獨立,並無關連。
三.軍眷區犯罪少年其低度活動性、低度安閒性、協調性、神經質及自卑感等人格特質,皆與母親之低度期待有關,由此亦可瞭解母親於青少年身心發展過程中,所扮演之關鍵角色。
四.軍眷區犯罪少年其不良之交友情形與本身之思考外向、抑鬱性、自卑感、神經質、客觀性等人格特質有關。
五.軍眷區犯罪少年其不良之交友情形與父親拒絕、父親嚴格、母親拒絕、母親嚴格、母親矛盾、父母親紛歧等管教態度有關。
六.軍眷區少年其惡劣之社區結構與父親拒絕、父親嚴格、父母紛歧等管教態度有關。
七.軍眷區犯罪少年較非軍眷區之一般少年具有領導性、神經質及低度協調性人格特質。至於其他人格特質表現上,則四組不同類型少年,並未存在著顯著差異。
八.軍眷區犯罪少年之父親較非軍眷區一般少年之父親具有矛盾之管教態度;另軍眷區犯罪少年之母親較非軍眷區一般少年之母親具有低度期待之管教態度。至於其他父母管教態度類型,則四組少年間並無差異存在。
九.軍眷區犯罪少年較軍眷區及非軍眷區一般少年具有較差之社區環境;另較其他三組具有較為不良之交友情形。顯示軍眷區犯罪少年在整體社會因素之表現較差,至於在其他社會因素變項上,則四組少年間並無顯著之差異。
本研究分析對於當前軍眷區少年犯罪之防治工作具有以下之啟示及建議:
一.落實學校教育能力分班及五育並重之政策。
二.推展親職教育,強化家庭管教功能。
三.檢討現行軍眷區(眷村)之政策走向,以落實政府照顧榮民、榮眷之美意,並能防止軍眷區少年犯罪之產生。
四.強化社區意識,推展守望相助,藉由社區結構之重整,來抗制少年犯罪行為之產生。
五.重視同儕影響力,並協助少年建立正確之是非判斷模式,拒卻不當之誘引。
六.提供社區發展再生契機,增設正當遊憩場所,並重視「情境犯罪預防」之重要性。
七.建立專業化之少年輔導制度,並構築完整之輔導網絡,結合各界資源,以肆應「變形蟲」式的少年犯罪現象。
八.勿採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短線操作型」之犯罪防治模式,治本尤重治標,審慎考量實施潛在少年犯之早期鑑別,以防制少年犯罪之產生。

 

資料來源: https://hdl.handle.net/11296/qfz8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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