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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與少年犯罪行為之關係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968

中文摘要:

 

本研究主要是探討家庭因素對少年犯罪行為之影響程度;由於法務部統計資料顯示:
台灣地區近几年少年犯罪的成因中,均以家庭因素居首位,因此採用文獻分析法、因
素分析法、及多重迴歸分析等統計方法,求各家庭變項與少年犯罪行為的相關程度;
並運用國內實證資料,驗證「社會控制理論」及「差別結合論」對「家庭與少年犯罪
行為」的解釋力及預測力;文中並分析當前台灣少年犯罪壯況趨勢,並用統計圖表說
明其犯罪情形。
本研究結果有以下數點發現:(一)少年犯罪行為方面:發現男性少年比女性少年有
更高的犯罪參與率;各類犯罪行為以輕微性犯罪為發生的次數最多,其比嚴重性犯罪
行為的發生率高出十倍左右;自我報告犯罪行為和正式犯罪記錄兩者之間有顯著關系
性.(二)家庭因素方面:發現父親每月收入愈低、家庭空間愈小、父母不良行為愈
多、住家附近不當場所愈多、家庭衝突愈高、家庭愈不整合、家庭愈無規範且少年的
零用金愈多,則少年愈容易從事各類犯罪行為;且家庭結構性變項的預測力是功能性
變項的一半,兩者對少年犯罪行為的影響力是並存的,而結構性變項對家庭功能的影
響是顯著且直接的,故研究模型經多重迴歸分析的結果驗證,是可以成力並接受的。
(三)各社會連結要素與少年犯罪行為之間具有顯著的影響關系,並證實社會控制理
論在本研究中受到部份支持;而各要素對少年犯罪行為的解釋以「朋友的物質報酬」
預測力最強,次為「參與不良休閒活動」,最後才是「家庭因素」,因此研究結果顯
示家庭因素並非少年自我報告犯罪行為的首要影響因素,而是其他社會環境因素(如
朋友關系、參與活動等變項)對少年犯罪行為較有影響力。(四)控制其他因素後,
家庭因素與少年犯罪行為之間仍有顯著影響力。(五)家庭因素、差別同僚結合、少
年犯罪行為三者之因果解釋亦得到證明,即愈有不良家庭因素,不良同僚差別結合情
形愈嚴重者,少年愈容易有犯罪行為發生。

 

資料來源: https://hdl.handle.net/11296/nc68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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