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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犯罪成因暨防制之研究--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犯罪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31
許多研究指出,環境汙染比犯罪導致更多的傷害和死亡。因此,研究者擇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罪作為研究標的,蒐集相關文獻形成研究問題,並透過次級資料分析法,針對2006年環保警察隊查獲之161件違法案件以及397位犯罪嫌疑人進行分析。此外,本研究運用訪談調查法,深入訪談10位在監受刑人,以及8位環境執法人員,藉以瞭解違法者的犯罪行為成因,再根據各項研究結果提出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在次級資料分析上發現,此類犯罪案件特性有:發生時間多於下午的12至18時,地點以在室外空地發生最多,大部分為集體犯罪行為,以未經許可從事廢棄物處理行為最多,將近七成的案件有犯罪工具。犯罪嫌疑人的特性則有:男性比例遠高於女性,年齡層以41歲至50歲最多,學歷以高中程度居冠,職業以工類別最多,經濟狀況多為小康。嫌疑犯具前科比例將近五成。 對受刑人的訪談結果顯示:違法者的工作特性與廢棄物處理行業高度相關,工作穩定且滿意度高,婚姻及朋友關係均穩定,休閒活動及花費型態與違法行為無關。部分受訪者有工作競爭及人際的壓力,以及低自我控制特徵。犯罪主要原因為利潤因素,型態多為集體方式,犯罪所得利潤高,大部分的違法者並無特別挑選犯案時間、地點,以及採取規避取締手法,違法行為有透過人際間接觸學習的作用,黑道組織及公務人員參與介入犯行比例不高。 而受訪的執法人員則指出:違法者自我控制能力高、低皆有,有工作及經濟上的緊張壓力,工作特性與違法行為高度相關,有透過人際間的接觸學習作用,休閒活動及花費型態與違法行為無關。犯罪的主要原因為利潤所得,且多為集體行為。規避取締手法多樣,黑道組織或公務人員參與介入此類案件嚴重。目前的法令規定不夠完備周延,其規範效果及嚇阻作用有待加強。執法組織編制欠妥,人力嚴重不足,專業素質有待提升,執法機關間合作欠佳。犯罪案件的起訴機率高,但起訴時間偏長。 綜合相關研究所得,本研究歸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犯罪行為成因為:違法者多為高中以下教育的男性,低專業能力,在進入後這個行業之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機會大增。加上執法專業與監控不足的情況下,更容易發生此類犯行。此外,在面臨廢棄物清理職業的競爭,以及個人壓力大的情境下,所從事的一種罔顧、危害他人權益,獲取立即利益的行為。 最後,本研究根據主要發現提出管理面、執法面、刑罰面及教育面等四個面向的防制策略,提供後續研究及政策擬訂之參考。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0180004327877698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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