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以剝削勞力為目的引進外勞者之刑事責任-從高雄捷運泰勞人權受虐事件談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682

中文摘要

 

本文擬先從國際公約中有關保障外籍勞工基本權益規範內容,探討國際社會對外籍勞工人權所重視之核心價値;其次檢驗我國對雇主侵害外勞基本權益的現象及規範;再就德國 2005 年刑法增修對抗雇主侵害外勞權益之刑事罰規範內容作初步分析,或許該項規範可作爲借鏡,提供我國刑事立法參考。本文引用高捷泰勞抗爭案即爲適例,爲剝削勞務目的,以高雄捷運工程爲名,引進泰勞之高捷公司及華磐公司負責人,其剝削勞務行爲不僅侵害勞工人權且利用被害人在外國陷於無助之窘境,不得不依其指示勞動,所提供之勞動條件往往與從事相關或類似工作之受僱者相差甚遠,爲保護勞動者弱勢地位,應對嚴重的剝削行爲予以刑事處罰。此觀諸前述國外立法例,關於人口販運之國際規範與歐美,大陸刑法相關規範,即知國際間爲打擊人口販運活動近年來紛紛在各國內修正刑法作積極努力,致力於禁止境內或跨境之剝削勞力之不法行爲。爲了確保受僱人或勞動者權益不受非法剝削,我國亦有必要另行立法加以禁止,並對違法者予以處罰。

 

資料來源:https://goo.gl/mncER7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