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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遊戲與盜取寶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011

中文摘要

 

本案例所需討論者有;九十二年六月三日新增訂之妨害電腦使用罪之解釋、電磁紀錄與動產之關係、虛擬遊戲世界中之天幣與寶物,是否即屬電磁紀錄?是否得以動產論?電磁紀錄與準文書之關係,其中依據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之立法理由觀之,其所保護之法益兼及於個人法益及社會安全法益,而非僅於個人法益,其和現行刑法分則各罪章均有不同,另網路遊戲公司之電腦系統中,紀錄各個玩家所取得之錢幣、寶物及武器等之種類與數量之電磁紀錄,係符合變更準私文書罪之客體構成要件。

 

資料來源:

法源法律網

https://goo.gl/ae2f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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